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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站在高处,他欣赏她的挣扎;站在远方,他洞悉她的痛苦;站在她的视线之外,他制造了她的撕裂。
她是个矛盾的女人,只不过她自己不知道而已,或许她自己很清楚,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矛盾中出生,矛盾中成长,矛盾的一世,促使那条叫野河的风景区在04年的暑天里埋掩了一个鲜活的生灵。
1
都说三十年为一世,那么三十岁的她自以为活了一世了,她说:这一世的她都是为别人而活,等下个一世一定要为自己而活。
这天,在冀中西部一个叫蝴蝶山的野河风景区,天气预报说是多云渐阴,会有雷阵雨,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她还是在这里住了下来,风景区住宿的条件相比城市的宾馆来说实在太差,或者根本不能叫太差,一迈入给她安排的房间,第一眼的反映是:简直就是贫民窟。恶劣的居住条件,差点让他产生了一走了之的想法。
他是送她来的,她和这个叫魏洪基的男人认识十几年了,初相识时他们都正在念书,毕业后隔了些许年各自成家,在各自成家之前他们来往很频繁,清楚地留在她脑子里的是那次的通话。她和他在电话里泪流满面,整整通了一晚上的电话,直至第二天黎明她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两个城市的她和他在爱恋之间挣扎,因了爱他,她清楚地拒绝了现在已是她丈夫的葛子雄,她一字一顿地告诉葛子雄:她爱魏洪基,除了他她不会嫁给任何人。
往事总是那么美好,这就是人为什么总是沉浸在回忆中的缘故。野河边的她惨然一笑,以为嘴角涌出来的是笑容,其实有两行泪滴落在野河里,和平静的水面融为一体。
她告诉他她和丈夫离婚的事,他不相信,不过,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他忍不住相信了她,但在心里还产生着疑惑。
我们算什么?她问。
在她面前,魏洪基始终是有些压抑的,尽管他心里始终放不下她。
我离婚了。她说。
别开玩笑,谁不知道他对你好。他不相信。
她转过身,哭了,片刻,她直视他,笑了笑。
他和她单独在房间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提示来了短信息。手机在茶几上放着,他正坐在茶几旁的椅子上,他伸手要去拿她的手机。
不许看。她制止了他,她不想他了解她什么,他伸出去的胳膊凝结在空气中。
2
谁是谁的谁?永远有多远?她在心里打了两个疑问,这两个疑问甭说是她解决不了,哪怕是再隔上几百年几千年还是一样。问世间情为何物?千百年来多少文人墨客发出如此慨叹,多少人又无能为力,找寻不到答案,寻求不到结果,未果而果,未终而终。
她不知道这次的安排是否一切都出于谭天的本意,在电话中她隐约感到他的一丝冷漠。是的,她拒绝了他,却又接受了这次的安排,他的本意是喜欢她的,他希望她能开心,当时她很愉快地接受了,谁知道背后有多少双眼睛在虎视眈眈地瞅着她,他们巴不得她早些离开,更巴不得她永远消失,永远不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撕裂是否单纯的就是一种疼痛?心的撕裂是永远不可愈合的,就象伤口一样,一时止住了血,缝了几针,多年以后仍有清晰的疤痕,那道疤痕印证着伤口的故事,那道疤痕铭记着往日虽已随风而逝,但终究有不可忘却的纪念。
谭天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午休,照例他解释了一番,说是又打扰了她,电话这端的她习惯地听他的解释,笑了笑。临窗而立,是湖水,静止的水面没有涟漪,恰如她此刻的心态,平和,平和,似乎外界于她而言都不存在,无动于衷这个名词用在此时此刻她的身上该是恰到好处。
小蝶,打扰你了。
我喜欢听你说话。
没事,就是希望你能开心一点快乐一点。
我知道,我一直很开心。
好好享受一下世外桃园的生活吧。
与世隔绝啊让我。她传给他自己的笑声。
沉默沉默。
她的承受力有多大?她曾一度感到绝望、颓废,甚至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谁给了她生存的希望?脆弱,她一向认为自己是脆弱的,但在一些世俗经事前她挺过来了,坦然地面对着,微笑着一路走来。
人的直觉是可以相信的么?她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也往往拿第一直觉来判断对方。
习惯了每日碰面,这么一隔几天没有音讯,反而让方小蝶和谭天彼此都不太适应。人是否都很贱?有人说世人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两种人,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她哑然失笑,而后感到这真是很经典,不由得佩服起创造这句话的人来。
今天下了雨,山上的空气很清冷,纵是七月的炎夏,有山有水的地方该是很美的风景,昨天夜里睡时她盖了两床被子,也不觉得有多暖和。
方小蝶的姐姐方小枚打电话来告诉市里下的是倾盆大雨,持续了两天,有两条主要街道的水位都到了行人齐腰深,方小枚告诉她最好在山上住两天才回去。
不由得她担心起父母来,有些牵挂,想着想着她眼角竟漫出了眼泪。
心已经很沉很痛,没有什么能够抚平,夜里,方小蝶把双手轻轻地摁在心口,感觉那跳动的起伏音符,她知道自己是活的,跳跃的心是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了的,要想让心如湖水一样安逸,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除非,除非它停止跳动,一想到心会终有一天停止跳动,她就按捺不住一阵狂喜,想必那定是天地完美的结合,一定是可创造出伟大的壮举,这种壮举是圣洁的,静溢的,甚至是无暇不容侵犯的。
当一个人结束了真正的生命,还能知道什么呢?死后的一切都缘自于人类丰富的想象力而已,谁也不知道自己死后的样子死后的思想,活着是给别人看的,死了,也还是死给别人看,那么究竟什么时候人才能真正地为自己而活为自己而死呢?错综复杂的人群,密麻交织的人际关系,就象蛛网,没有谁能逃脱得出蛛网。
蛛网也有它的中心与边缘,别陷得太深,但在边缘游弋,也是件痛苦的事情。边缘人,这个名词在很多年前就有了,边缘人群,是游离迷茫,却又可以创造奇迹的人群。
纵然谭天有多么喜欢方小蝶,纵然他与他妻子有多么不和谐,但方小蝶注定只能是他的情人。是男人的虚伪吗?他需要她对他的爱,她的年轻让他生命充满了活力,她的美丽让他自身有了可以炫耀的骄傲,用情很专似乎是每个女人都要犯的错,这是个致命的错误,可谁都逃不过,包括任何一个女人。这句话是否会太绝对?答案是肯定的,用情专,这对女人来说就是绝对论。
要不要再继续,要不要再爱你。这是一首歌其中的一句歌词,否定、矛盾、彷徨
就一个电话,方小蝶断定谭天是有意的,若离若即,是他目前对她的态度。站在高处,他欣赏她的挣扎,站在远方,他洞悉她的痛苦,站在她的视线之外,他制造了她的撕裂。
3
阴灰的天空,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天气预报又说今天有雷阵雨,一进入七月,天天都预报说有雨。这年的夏季,雨水很充裕,北方的天似乎不能用四季来分,春与秋停留的时间短之又短,全当是冬夏一个过度期吧,所以必须说是四季分明。
方小蝶恋着谭天,没有丝毫的目的,不存在任何功利性,完全只是一种情感。见不着他时想见他,看见他时又想躲避他,这是她矛盾的心态,一如这些日子他对她一样,有时候,他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陷入感情的旋涡了。
是荧光灯吧,明明灭灭,你
终于借着手指的烟灰,酒醒之际
在黑暗里把爱的火焰向我传递
想想想,凝聚着心的断裂,还有前世今生的呼唤
习惯了晨起时蒙蒙细雨中,你
拨打的号码扰乱我被水淋湿的心情
当习惯变成一种习惯,自然而然
没有熟悉的声音响彻晨曦的梦,便渐渐走入谷地的边缘
以为七月的暴雨会席卷无泪的天空
只是,北方的雨季不如南方缠绵
来的快,走的也快,就连地上的水也了无痕迹
才发现,只有对你或对我的情成灾泛滥
想念的滋味有谁会知道,身在其中才知道想念的味道,凌晨,不见东方的晨曦,方小蝶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这些日子一直少觉,且也不觉得困,精神还是蛮好的。从卧室到书房只有几步路,她就穿着粉红色的吊带裙,带着一种克制不住的想望,扑开纸张在写字桌上,用笔划着一句一句压抑在她心里很久很久的诗句,不,不应该说是用笔划,也不当是写,就是用个“作”字也不恰当,这样的句子完全是她的心情流露,她哪里是用笔在写啊,她是用完整的心用一世的情。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眼泪侵袭了她,然后她面前的写字纸就皱了。和风吹皱一池春水向东流,向东流!
写字也是一种锻炼,经常写了,就越写越顺手,若是隔段时间不动笔,会觉得生疏起来,这些日子不是她不想写,恰恰相反,每每夜晚入睡的时候,想写字的欲望就激烈地袭击她,象是要把她燃烧一样。是惰性吧,姑且也只能说是惰性,尽管这种写字的欲望在她心里燃烧让她烦躁,她还是安好地仰卧在床板上,让思想与思想打架,让思想与思想碰撞。她说她能听得到自己的思想在对话,她说她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脏在微语,大多时候这些话都是她自己对自己说的,偶尔也给他说,给他说的时候他往往笑而不语。
接他电话的时候她照例不让他挂断,她很少给他电话,她已经习惯于接他的电话了,所以有时候他会一连几天也不打一个电话给她,尽管她很想见他很想听他的声音,她也极少拨他的号码,总是等到实在是想念的很了,才拨他的号码过去,其实也没什么事,不管是他给她电话也好,还是她给他电话,也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就是想打个电话而已,就是想听听彼此的声音而已,就这么简单,她于他来说,只是一道风景,可以欣赏的风景,而且还赏心悦目,有时侯他就在深夜里,端一杯红酒,仔细地玩味她的一举一动。
你也休息一会儿。他说。
不,我不休息。她说。
那让我休息一会儿。他说。
不,我不让你休息。她说。
实在是有点困了,我这都打盹了。他说。
不许打盹儿,谁让你给我电话,我不许你睡觉。她说。
你这家伙,还霸道啊你。他说。
谁霸道了,不让你睡觉就是霸道啊,我要听你说话。她说。
我的声音很难听的。他说。
我不管,我就喜欢听。她说。
别逗了你,我这可是男中音。他说。
那你唱歌给我听,我就喜欢中音,还喜欢带点沙哑。她说。
哈哈,臭丫头,净拣好听的说啊。他说。
才没有呢,我是实话实说嘛。她说。
那我奏个二胡给你听?他说。
好啊,不过,我猜你现在手里肯定没家伙。她说。
聪明,逗你开心,就是,在办公室哪有什么二胡。他说。
横,我就知道你涮我。她说。
没有的事,我可真是想拉二胡给你听的。他说。
知道知道,那我要你阅读一篇文章给我听。她说。
好,给我30秒钟准备时间。他说。
谭天阅读的是一篇外国亲情散文,题目是膝下女儿初成长,在他阅读开始时,她仔细地聆听着,渐渐地,他的声音在电话那端模糊起来,而他的面孔逐渐地清晰了又清晰,她知道,在他心里亲情永远是一道推不倒的墙。
她是他什么?他又是她什么?他让她喊他哥,有时候他希望她是他的爱人,有时候他渴望她是他的亲人,她于他来说,是亲人是爱人是知己是红颜,能给她的他全都想给他,职位金钱等等,但他明白她最需要的不是这些,但他对她最需要的却无能为力。家,一个完整的家,才是作为女人的她的最爱,她也明白他给不了她,她也不奢望会让他给自己带来什么,她只想在想见到他的时候能见到他,在想给他说话的时候他能陪她聊聊天,女人爱犯傻,一碰上爱情就犯傻,而且傻得不透气,他耶隅她说她是个傻孩子,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有些湿了,依在他的怀里她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沉浸在想他的空间里她听不清楚他阅读的字句,唯有她喜欢的沙哑的声音将她环抱,究竟什么是可以抓住的,究竟什么是抓不住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最不可靠的吧,但人与人之间能维系的也只有这种看似崇高伟大值得称颂却实际上什么也抓不住的情感,是单个人的虚伪还是全人类的虚伪呢?
有没有一种爱,让人爱了不心伤,有没有一种爱,让人爱了不觉痛,有没有一种爱,让人变得灿烂又阳光。
她很灿烂,但不阳光。这话是他说的,的确就是这样子,灿烂的她美丽如花,灿烂的她如夜玫瑰寂静地绽放,灿烂的她绚丽如光环照耀,灿烂的她很寂寞地辉煌着,很辉煌地寂寞着。
4
撕裂是否是一种痛彻心肺的动作?痛得不能再痛,疼得不能呼吸,窒息的边缘就是要死亡吧,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接近死亡的过程。常说过程是最美丽的,不问结果如何,但求得一个过程也罢,过程也往往是最惨烈的,也并不是所有的结局都是美好,就如人生一样都是有缺撼的,没有一种人生不是残缺不全的,这话很对,还现实得要命。
魏洪基的家庭是属小康水平,可能还要靠上,这里仅仅是保守的估计,魏洪基是露富一族,但方小蝶明白他的家庭绝对不至于达到呼风唤雨的程度,在她眼里魏洪基的家庭纯粹属于暴发户性质,当然,这是她的一种偏见。魏洪基的家庭是什么性质对她来说根本不是太重要的事,她看重的是魏洪基的人,念书时代的她特欣赏香港影星成龙,恰好魏洪基就具有了成龙的一些特点,也是她所欣赏的类型,所以对于少女时代的她就迷恋上了魏洪基,她对魏洪基的爱究竟是不是盲目的,一时还看不出来,但爱上魏洪基的那个时候她已具有分辩是非对错的能力。
魏洪基是怎样的男人?粗狂的吧,还带点狂妄自大,而且还有一爱好就是喝酒,这是唯一让她所不耻的。家庭条件的原因,使得魏洪基在学校里是深得老师和女生的喜欢,再有就是他的哥们儿也不少,这是因为魏洪基本性来讲是善良的。万千花朵独爱这一枝,魏洪基偏偏就注意上了她,她话不多,很清雅,若是按照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来分的话,显然她属前一种,她的一颦一笑显得一副大家风范,还带点贵族气,其实在她的血统里没有流着贵族的血液,档案里的家庭成分一栏里她填写的是贫农,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
每个夜晚... -->>
题记
站在高处,他欣赏她的挣扎;站在远方,他洞悉她的痛苦;站在她的视线之外,他制造了她的撕裂。
她是个矛盾的女人,只不过她自己不知道而已,或许她自己很清楚,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矛盾中出生,矛盾中成长,矛盾的一世,促使那条叫野河的风景区在04年的暑天里埋掩了一个鲜活的生灵。
1
都说三十年为一世,那么三十岁的她自以为活了一世了,她说:这一世的她都是为别人而活,等下个一世一定要为自己而活。
这天,在冀中西部一个叫蝴蝶山的野河风景区,天气预报说是多云渐阴,会有雷阵雨,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她还是在这里住了下来,风景区住宿的条件相比城市的宾馆来说实在太差,或者根本不能叫太差,一迈入给她安排的房间,第一眼的反映是:简直就是贫民窟。恶劣的居住条件,差点让他产生了一走了之的想法。
他是送她来的,她和这个叫魏洪基的男人认识十几年了,初相识时他们都正在念书,毕业后隔了些许年各自成家,在各自成家之前他们来往很频繁,清楚地留在她脑子里的是那次的通话。她和他在电话里泪流满面,整整通了一晚上的电话,直至第二天黎明她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两个城市的她和他在爱恋之间挣扎,因了爱他,她清楚地拒绝了现在已是她丈夫的葛子雄,她一字一顿地告诉葛子雄:她爱魏洪基,除了他她不会嫁给任何人。
往事总是那么美好,这就是人为什么总是沉浸在回忆中的缘故。野河边的她惨然一笑,以为嘴角涌出来的是笑容,其实有两行泪滴落在野河里,和平静的水面融为一体。
她告诉他她和丈夫离婚的事,他不相信,不过,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他忍不住相信了她,但在心里还产生着疑惑。
我们算什么?她问。
在她面前,魏洪基始终是有些压抑的,尽管他心里始终放不下她。
我离婚了。她说。
别开玩笑,谁不知道他对你好。他不相信。
她转过身,哭了,片刻,她直视他,笑了笑。
他和她单独在房间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提示来了短信息。手机在茶几上放着,他正坐在茶几旁的椅子上,他伸手要去拿她的手机。
不许看。她制止了他,她不想他了解她什么,他伸出去的胳膊凝结在空气中。
2
谁是谁的谁?永远有多远?她在心里打了两个疑问,这两个疑问甭说是她解决不了,哪怕是再隔上几百年几千年还是一样。问世间情为何物?千百年来多少文人墨客发出如此慨叹,多少人又无能为力,找寻不到答案,寻求不到结果,未果而果,未终而终。
她不知道这次的安排是否一切都出于谭天的本意,在电话中她隐约感到他的一丝冷漠。是的,她拒绝了他,却又接受了这次的安排,他的本意是喜欢她的,他希望她能开心,当时她很愉快地接受了,谁知道背后有多少双眼睛在虎视眈眈地瞅着她,他们巴不得她早些离开,更巴不得她永远消失,永远不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撕裂是否单纯的就是一种疼痛?心的撕裂是永远不可愈合的,就象伤口一样,一时止住了血,缝了几针,多年以后仍有清晰的疤痕,那道疤痕印证着伤口的故事,那道疤痕铭记着往日虽已随风而逝,但终究有不可忘却的纪念。
谭天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午休,照例他解释了一番,说是又打扰了她,电话这端的她习惯地听他的解释,笑了笑。临窗而立,是湖水,静止的水面没有涟漪,恰如她此刻的心态,平和,平和,似乎外界于她而言都不存在,无动于衷这个名词用在此时此刻她的身上该是恰到好处。
小蝶,打扰你了。
我喜欢听你说话。
没事,就是希望你能开心一点快乐一点。
我知道,我一直很开心。
好好享受一下世外桃园的生活吧。
与世隔绝啊让我。她传给他自己的笑声。
沉默沉默。
她的承受力有多大?她曾一度感到绝望、颓废,甚至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谁给了她生存的希望?脆弱,她一向认为自己是脆弱的,但在一些世俗经事前她挺过来了,坦然地面对着,微笑着一路走来。
人的直觉是可以相信的么?她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也往往拿第一直觉来判断对方。
习惯了每日碰面,这么一隔几天没有音讯,反而让方小蝶和谭天彼此都不太适应。人是否都很贱?有人说世人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两种人,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她哑然失笑,而后感到这真是很经典,不由得佩服起创造这句话的人来。
今天下了雨,山上的空气很清冷,纵是七月的炎夏,有山有水的地方该是很美的风景,昨天夜里睡时她盖了两床被子,也不觉得有多暖和。
方小蝶的姐姐方小枚打电话来告诉市里下的是倾盆大雨,持续了两天,有两条主要街道的水位都到了行人齐腰深,方小枚告诉她最好在山上住两天才回去。
不由得她担心起父母来,有些牵挂,想着想着她眼角竟漫出了眼泪。
心已经很沉很痛,没有什么能够抚平,夜里,方小蝶把双手轻轻地摁在心口,感觉那跳动的起伏音符,她知道自己是活的,跳跃的心是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了的,要想让心如湖水一样安逸,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除非,除非它停止跳动,一想到心会终有一天停止跳动,她就按捺不住一阵狂喜,想必那定是天地完美的结合,一定是可创造出伟大的壮举,这种壮举是圣洁的,静溢的,甚至是无暇不容侵犯的。
当一个人结束了真正的生命,还能知道什么呢?死后的一切都缘自于人类丰富的想象力而已,谁也不知道自己死后的样子死后的思想,活着是给别人看的,死了,也还是死给别人看,那么究竟什么时候人才能真正地为自己而活为自己而死呢?错综复杂的人群,密麻交织的人际关系,就象蛛网,没有谁能逃脱得出蛛网。
蛛网也有它的中心与边缘,别陷得太深,但在边缘游弋,也是件痛苦的事情。边缘人,这个名词在很多年前就有了,边缘人群,是游离迷茫,却又可以创造奇迹的人群。
纵然谭天有多么喜欢方小蝶,纵然他与他妻子有多么不和谐,但方小蝶注定只能是他的情人。是男人的虚伪吗?他需要她对他的爱,她的年轻让他生命充满了活力,她的美丽让他自身有了可以炫耀的骄傲,用情很专似乎是每个女人都要犯的错,这是个致命的错误,可谁都逃不过,包括任何一个女人。这句话是否会太绝对?答案是肯定的,用情专,这对女人来说就是绝对论。
要不要再继续,要不要再爱你。这是一首歌其中的一句歌词,否定、矛盾、彷徨
就一个电话,方小蝶断定谭天是有意的,若离若即,是他目前对她的态度。站在高处,他欣赏她的挣扎,站在远方,他洞悉她的痛苦,站在她的视线之外,他制造了她的撕裂。
3
阴灰的天空,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天气预报又说今天有雷阵雨,一进入七月,天天都预报说有雨。这年的夏季,雨水很充裕,北方的天似乎不能用四季来分,春与秋停留的时间短之又短,全当是冬夏一个过度期吧,所以必须说是四季分明。
方小蝶恋着谭天,没有丝毫的目的,不存在任何功利性,完全只是一种情感。见不着他时想见他,看见他时又想躲避他,这是她矛盾的心态,一如这些日子他对她一样,有时候,他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陷入感情的旋涡了。
是荧光灯吧,明明灭灭,你
终于借着手指的烟灰,酒醒之际
在黑暗里把爱的火焰向我传递
想想想,凝聚着心的断裂,还有前世今生的呼唤
习惯了晨起时蒙蒙细雨中,你
拨打的号码扰乱我被水淋湿的心情
当习惯变成一种习惯,自然而然
没有熟悉的声音响彻晨曦的梦,便渐渐走入谷地的边缘
以为七月的暴雨会席卷无泪的天空
只是,北方的雨季不如南方缠绵
来的快,走的也快,就连地上的水也了无痕迹
才发现,只有对你或对我的情成灾泛滥
想念的滋味有谁会知道,身在其中才知道想念的味道,凌晨,不见东方的晨曦,方小蝶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这些日子一直少觉,且也不觉得困,精神还是蛮好的。从卧室到书房只有几步路,她就穿着粉红色的吊带裙,带着一种克制不住的想望,扑开纸张在写字桌上,用笔划着一句一句压抑在她心里很久很久的诗句,不,不应该说是用笔划,也不当是写,就是用个“作”字也不恰当,这样的句子完全是她的心情流露,她哪里是用笔在写啊,她是用完整的心用一世的情。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眼泪侵袭了她,然后她面前的写字纸就皱了。和风吹皱一池春水向东流,向东流!
写字也是一种锻炼,经常写了,就越写越顺手,若是隔段时间不动笔,会觉得生疏起来,这些日子不是她不想写,恰恰相反,每每夜晚入睡的时候,想写字的欲望就激烈地袭击她,象是要把她燃烧一样。是惰性吧,姑且也只能说是惰性,尽管这种写字的欲望在她心里燃烧让她烦躁,她还是安好地仰卧在床板上,让思想与思想打架,让思想与思想碰撞。她说她能听得到自己的思想在对话,她说她能听得到自己的心脏在微语,大多时候这些话都是她自己对自己说的,偶尔也给他说,给他说的时候他往往笑而不语。
接他电话的时候她照例不让他挂断,她很少给他电话,她已经习惯于接他的电话了,所以有时候他会一连几天也不打一个电话给她,尽管她很想见他很想听他的声音,她也极少拨他的号码,总是等到实在是想念的很了,才拨他的号码过去,其实也没什么事,不管是他给她电话也好,还是她给他电话,也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就是想打个电话而已,就是想听听彼此的声音而已,就这么简单,她于他来说,只是一道风景,可以欣赏的风景,而且还赏心悦目,有时侯他就在深夜里,端一杯红酒,仔细地玩味她的一举一动。
你也休息一会儿。他说。
不,我不休息。她说。
那让我休息一会儿。他说。
不,我不让你休息。她说。
实在是有点困了,我这都打盹了。他说。
不许打盹儿,谁让你给我电话,我不许你睡觉。她说。
你这家伙,还霸道啊你。他说。
谁霸道了,不让你睡觉就是霸道啊,我要听你说话。她说。
我的声音很难听的。他说。
我不管,我就喜欢听。她说。
别逗了你,我这可是男中音。他说。
那你唱歌给我听,我就喜欢中音,还喜欢带点沙哑。她说。
哈哈,臭丫头,净拣好听的说啊。他说。
才没有呢,我是实话实说嘛。她说。
那我奏个二胡给你听?他说。
好啊,不过,我猜你现在手里肯定没家伙。她说。
聪明,逗你开心,就是,在办公室哪有什么二胡。他说。
横,我就知道你涮我。她说。
没有的事,我可真是想拉二胡给你听的。他说。
知道知道,那我要你阅读一篇文章给我听。她说。
好,给我30秒钟准备时间。他说。
谭天阅读的是一篇外国亲情散文,题目是膝下女儿初成长,在他阅读开始时,她仔细地聆听着,渐渐地,他的声音在电话那端模糊起来,而他的面孔逐渐地清晰了又清晰,她知道,在他心里亲情永远是一道推不倒的墙。
她是他什么?他又是她什么?他让她喊他哥,有时候他希望她是他的爱人,有时候他渴望她是他的亲人,她于他来说,是亲人是爱人是知己是红颜,能给她的他全都想给他,职位金钱等等,但他明白她最需要的不是这些,但他对她最需要的却无能为力。家,一个完整的家,才是作为女人的她的最爱,她也明白他给不了她,她也不奢望会让他给自己带来什么,她只想在想见到他的时候能见到他,在想给他说话的时候他能陪她聊聊天,女人爱犯傻,一碰上爱情就犯傻,而且傻得不透气,他耶隅她说她是个傻孩子,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有些湿了,依在他的怀里她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沉浸在想他的空间里她听不清楚他阅读的字句,唯有她喜欢的沙哑的声音将她环抱,究竟什么是可以抓住的,究竟什么是抓不住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最不可靠的吧,但人与人之间能维系的也只有这种看似崇高伟大值得称颂却实际上什么也抓不住的情感,是单个人的虚伪还是全人类的虚伪呢?
有没有一种爱,让人爱了不心伤,有没有一种爱,让人爱了不觉痛,有没有一种爱,让人变得灿烂又阳光。
她很灿烂,但不阳光。这话是他说的,的确就是这样子,灿烂的她美丽如花,灿烂的她如夜玫瑰寂静地绽放,灿烂的她绚丽如光环照耀,灿烂的她很寂寞地辉煌着,很辉煌地寂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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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是否是一种痛彻心肺的动作?痛得不能再痛,疼得不能呼吸,窒息的边缘就是要死亡吧,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接近死亡的过程。常说过程是最美丽的,不问结果如何,但求得一个过程也罢,过程也往往是最惨烈的,也并不是所有的结局都是美好,就如人生一样都是有缺撼的,没有一种人生不是残缺不全的,这话很对,还现实得要命。
魏洪基的家庭是属小康水平,可能还要靠上,这里仅仅是保守的估计,魏洪基是露富一族,但方小蝶明白他的家庭绝对不至于达到呼风唤雨的程度,在她眼里魏洪基的家庭纯粹属于暴发户性质,当然,这是她的一种偏见。魏洪基的家庭是什么性质对她来说根本不是太重要的事,她看重的是魏洪基的人,念书时代的她特欣赏香港影星成龙,恰好魏洪基就具有了成龙的一些特点,也是她所欣赏的类型,所以对于少女时代的她就迷恋上了魏洪基,她对魏洪基的爱究竟是不是盲目的,一时还看不出来,但爱上魏洪基的那个时候她已具有分辩是非对错的能力。
魏洪基是怎样的男人?粗狂的吧,还带点狂妄自大,而且还有一爱好就是喝酒,这是唯一让她所不耻的。家庭条件的原因,使得魏洪基在学校里是深得老师和女生的喜欢,再有就是他的哥们儿也不少,这是因为魏洪基本性来讲是善良的。万千花朵独爱这一枝,魏洪基偏偏就注意上了她,她话不多,很清雅,若是按照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来分的话,显然她属前一种,她的一颦一笑显得一副大家风范,还带点贵族气,其实在她的血统里没有流着贵族的血液,档案里的家庭成分一栏里她填写的是贫农,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
每个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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