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家乡的原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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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脚踏着家乡的原野,
他的名字是——法尔?达尔第。
就在这同一个星期四的清晨,法尔?达尔第(他今年是四十岁了)从自己在南撒州高原北部租下的大宅子里走出来,而他的心情正有点象上面两句诗里的那种心情。他的目的地是纽马开;自从一八九九年秋天,他从牛津溜了出来去看剑桥州的让点赛之后,这地方他到今天还没有光顾过。他在门口停下来,跟妻子亲一个吻,同时把一小瓶波得酒塞进口袋。
“不要过分走累了,法尔,而且不要赌得太多。”
有她的胸口抵着自己胸口,眼睛望着自己的眼睛,法尔对自己残废的腿和钱袋都放心了。他应当有点节制;好丽的话永远是对的——她有一种天生的干才。她的脑子总是那样快,总是那样机灵地及早看出他的心情;自从波尔战争时在南非那边成全了他们的浪漫婚姻之后,这二十年来他竟而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妹极端忠实,不但忠实,而且一点不觉得是牺牲,一点不感到厌倦,这在他自己看来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在别人眼中那简直是奇事,——他究竟有一半达尔第的血液啊!她总是那样的敏捷,总是比他机灵,善体人意。由于两人是表亲结婚,他决定,或者毋宁说好丽决定,不生孩子;虽则脸色黄一点,她却保持了美观和苗条身材,以及头发的浓郁颜色。法尔特别佩服她在照顾自己的生活外,还能够骑术一年年娴熟,并能有她自己的生活。她始终不放弃练琴,而且看书看得很多——小说、诗歌,什么都看。他们在哥罗尼角那边办农场时,她把农场上所有的黑人妇孺照顾得都非常之好。说实在话,她真是聪明;然而一点不托大,一点不自命不凡。法尔为人虽不怎样谦虚,却逐渐承认她比自己强,而且并不妒忌——这真是对好丽的最大恭维。人们说不定会注意到,他看好丽时,好丽从没有不觉察,而好丽看他时,他却有时候不知道。
他在门洞里吻了她,因为在车站月台上不打算这样做,虽则她要陪他上车站并把车子开回来。非洲的天气和养马的辛勤使他的脸色黑了一点,而且皱纹多了,那只在波尔战争受伤的腿又使他行动不大方便,——不过可能在刚结束的这次大战中却救了他的命——但是除此以外,他看上去还和当年向好丽求爱时差不多;笑起来仍旧是嘴咧得多大的,仍旧那样迷人,睫毛只有变得更浓、更深了,睫毛下面的眼睛眯起来仍旧是那种鲜明的淡灰色,雀斑深了些,两鬓微微花白。他给人家的印象是一个在阳光充足的气候下和马在一起勤奋生活过的人。
他在大门口把车子猛然转一个弯,问道:
“小乔恩几时来?”
“今天。”
“你要给他买什么东西吗?我可以星期六带下来。”
“没有;不过你可以搭芙蕾的那班车一同回来——一点四十。”
法尔把福特汽车开得飞快;他开车子仍旧象男人在一个新国家的坏路上开车子一样,决不放慢,而且准备碰上凹坑时就送老命。
“她是个头脑清楚的女孩子,”法尔说“你觉得不觉得?”
“是啊,”好丽说。
“索米斯舅舅跟你爸爸——关系不是不大好吗?”
“不能让芙蕾知道,也不能让乔恩知道,当然,什么都不能提。只有五天,法尔。”
“场内秘密!行!”只要好丽说不碍事,那就不碍事了。好丽狡黠地打量他一下,说道:“你可看出她要我们请她时说得多漂亮啊?”
“没有看出!”
“就是这样。你认为她怎么样?”
“漂亮,聪明;可是我敢说,他的牛性子上来时,什么时候都可以闹别扭。”
“我弄不懂,”好丽咕噜说“她是不是就是那种时下女子。回国碰上这一大堆情形,真把人搅糊涂了。”
“你?你很快就摸熟行情了。”
好丽一只手插进他的大衣口袋。
“你使人心中有数,”法尔说,鼓舞起来。“那个比国佬普罗芳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他有点象个‘好魔鬼’。”
法尔笑了。
“他在我们家的客人里真是个怪人。老实说,我们族里已经闹得很不体面了,索米斯舅舅娶了个法国老婆,你爹爹又娶了索米斯的第一个妻子。我们的祖父辈看到这种情形,准要晕倒!”
“哪一家的老一辈子都会这样,亲爱的。”
“这个车子,”法尔忽然说“要踢两脚才行;它的后足上坡时简直不得劲。下坡时我得放一下手才能赶上火车呢。”
由于爱马的缘故,他对汽车总是没法子从心里喜欢,所以这部福特,他开起来总和好丽开起来看去有点两样。火车总算赶上了。
“回去当心些;不然它就会把你摔下来。再见,亲爱的。”
“再见,”好丽喊,向他飞一个吻。
在火车里,他有一刻钟徘徊在好丽、早报、晴朗的天色和纽马开的模糊回忆之间,后来就钻进一本方方的小书里去;书里全是马名、亲系、主支以及关于马的外表形状的注释。他的福尔赛血统使他一心要弄到一匹名种,可是他现在仍旧坚决压制达尔第家性格里那个发一笔大财的念头。他自从把南非那边的农场和养马卖掉,赚了一笔钱回到英国来,就看出这儿很少出太阳;他跟自己说:“我非得有点消遣不可,不然这个国家就会使我消沉下去。打猎还不够,我得养马和训练跑马。”由于在一个新国家里居住了多年,比别人特别精明一点、决断一点,法尔看出近代养马术有它的弱点。那些人全迷在时尚和高价钱上面。他要买筋骨好的马,家世滚他妈的!然而这时候他已经对某一血统着了迷了!他半意识地想着:“这个浑蛋气候真有点鬼,弄得人团团转。没有关系,我一定要买一匹有梅弗莱血液的。”
他怀着这样心情到达了自己梦想的地点。这是一次比较清静的赛马,最投合那些喜欢看马而不喜欢看赌棍面孔的人的口味;法尔始终都盯着溜马的场子转。二十年的殖民地生活使他摆脱掉从小养成的纨袴习气,只剩下爱马者的那种十足整洁的派头,对他称做的某些英国男子的“嘻嘻哈哈”派头,和某些英国女子的“浓装艳抹”打扮,全看不入眼,觉得又特别又可厌——好丽一点不是这个样子,而好丽就是他的理想。他眼明手快,人又机智,一上来就考虑着怎样做一笔交易,挑一匹马,再喝它一杯酒;当他眼望着一匹梅弗莱牝驹走去时,靠近他身边有人慢吞吞地说:
“法尔?达尔第先生吗?达尔第太太怎样?很好吧,我希望。”他看出原来就是他在自己妹子伊摩根家里碰见的那个比利时家伙。
“普罗斯伯?普罗芳——我们在一起吃过午饭,”那声音说。
“你好?”法尔咕噜一声。
“我很好,”普罗芳先生回答,他笑得那样慢吞吞的,简直没有人学得了。好丽称他是个“好魔鬼”哼!这两撇浓浓的、剪得很尖的上须,倒有点魔鬼派头;不过懒洋洋的,而且脾气不坏,眼睛长得很秀,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神采。
“这儿有一位先生想认识你——你的一位舅父——乔治?福尔西先生。”
法尔看见一个大块头,胡子剃得光光的,就象一头公牛,双眉微皱,一只深灰色的眼睛里蕴含着讽刺的幽默。他隐隐记得旧时跟他父亲在伊昔姆俱乐部吃饭时曾经见过这个人。
“我过去常跟你父亲一起看赛马,”乔治说;“你的马养得怎么样?要不要买一匹我的马?”
法尔笑起来,借此掩饰一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养马已经不时新了。他们这儿什么都不当作一回事,连养马也不当一回事。乔治?福尔赛,普罗斯伯?普罗芳!连魔鬼本人都不见得比这两个人更加看透一切呢。“我还不知道你喜欢跑马,”他对普罗芳先生说。
“我并不。我不喜欢跑马。我是个游艇手,却不喜欢驾游艇,不过我喜欢看见我的朋友。法尔?达尔第先生,我备了一点午饭,就是一点点,你可愿意吃一点;不多——就是一点午饭——在我的车子里。”
“谢谢,”法尔说;“承情之至。我大约一刻钟后就来。”
“就在那边。福尔西先生也来的,”普罗芳先生用一只戴了黄手套的指头指了一下;“小小汽车里吃顿小小的午饭;”他向前走去,穿得一身笔挺,懒洋洋的,神情淡漠。乔治?福尔赛跟在后面,又整洁,又魁梧,一脸的滑稽样子。
法尔仍旧站在那... -->>
他的脚踏着家乡的原野,
他的名字是——法尔?达尔第。
就在这同一个星期四的清晨,法尔?达尔第(他今年是四十岁了)从自己在南撒州高原北部租下的大宅子里走出来,而他的心情正有点象上面两句诗里的那种心情。他的目的地是纽马开;自从一八九九年秋天,他从牛津溜了出来去看剑桥州的让点赛之后,这地方他到今天还没有光顾过。他在门口停下来,跟妻子亲一个吻,同时把一小瓶波得酒塞进口袋。
“不要过分走累了,法尔,而且不要赌得太多。”
有她的胸口抵着自己胸口,眼睛望着自己的眼睛,法尔对自己残废的腿和钱袋都放心了。他应当有点节制;好丽的话永远是对的——她有一种天生的干才。她的脑子总是那样快,总是那样机灵地及早看出他的心情;自从波尔战争时在南非那边成全了他们的浪漫婚姻之后,这二十年来他竟而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妹极端忠实,不但忠实,而且一点不觉得是牺牲,一点不感到厌倦,这在他自己看来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在别人眼中那简直是奇事,——他究竟有一半达尔第的血液啊!她总是那样的敏捷,总是比他机灵,善体人意。由于两人是表亲结婚,他决定,或者毋宁说好丽决定,不生孩子;虽则脸色黄一点,她却保持了美观和苗条身材,以及头发的浓郁颜色。法尔特别佩服她在照顾自己的生活外,还能够骑术一年年娴熟,并能有她自己的生活。她始终不放弃练琴,而且看书看得很多——小说、诗歌,什么都看。他们在哥罗尼角那边办农场时,她把农场上所有的黑人妇孺照顾得都非常之好。说实在话,她真是聪明;然而一点不托大,一点不自命不凡。法尔为人虽不怎样谦虚,却逐渐承认她比自己强,而且并不妒忌——这真是对好丽的最大恭维。人们说不定会注意到,他看好丽时,好丽从没有不觉察,而好丽看他时,他却有时候不知道。
他在门洞里吻了她,因为在车站月台上不打算这样做,虽则她要陪他上车站并把车子开回来。非洲的天气和养马的辛勤使他的脸色黑了一点,而且皱纹多了,那只在波尔战争受伤的腿又使他行动不大方便,——不过可能在刚结束的这次大战中却救了他的命——但是除此以外,他看上去还和当年向好丽求爱时差不多;笑起来仍旧是嘴咧得多大的,仍旧那样迷人,睫毛只有变得更浓、更深了,睫毛下面的眼睛眯起来仍旧是那种鲜明的淡灰色,雀斑深了些,两鬓微微花白。他给人家的印象是一个在阳光充足的气候下和马在一起勤奋生活过的人。
他在大门口把车子猛然转一个弯,问道:
“小乔恩几时来?”
“今天。”
“你要给他买什么东西吗?我可以星期六带下来。”
“没有;不过你可以搭芙蕾的那班车一同回来——一点四十。”
法尔把福特汽车开得飞快;他开车子仍旧象男人在一个新国家的坏路上开车子一样,决不放慢,而且准备碰上凹坑时就送老命。
“她是个头脑清楚的女孩子,”法尔说“你觉得不觉得?”
“是啊,”好丽说。
“索米斯舅舅跟你爸爸——关系不是不大好吗?”
“不能让芙蕾知道,也不能让乔恩知道,当然,什么都不能提。只有五天,法尔。”
“场内秘密!行!”只要好丽说不碍事,那就不碍事了。好丽狡黠地打量他一下,说道:“你可看出她要我们请她时说得多漂亮啊?”
“没有看出!”
“就是这样。你认为她怎么样?”
“漂亮,聪明;可是我敢说,他的牛性子上来时,什么时候都可以闹别扭。”
“我弄不懂,”好丽咕噜说“她是不是就是那种时下女子。回国碰上这一大堆情形,真把人搅糊涂了。”
“你?你很快就摸熟行情了。”
好丽一只手插进他的大衣口袋。
“你使人心中有数,”法尔说,鼓舞起来。“那个比国佬普罗芳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他有点象个‘好魔鬼’。”
法尔笑了。
“他在我们家的客人里真是个怪人。老实说,我们族里已经闹得很不体面了,索米斯舅舅娶了个法国老婆,你爹爹又娶了索米斯的第一个妻子。我们的祖父辈看到这种情形,准要晕倒!”
“哪一家的老一辈子都会这样,亲爱的。”
“这个车子,”法尔忽然说“要踢两脚才行;它的后足上坡时简直不得劲。下坡时我得放一下手才能赶上火车呢。”
由于爱马的缘故,他对汽车总是没法子从心里喜欢,所以这部福特,他开起来总和好丽开起来看去有点两样。火车总算赶上了。
“回去当心些;不然它就会把你摔下来。再见,亲爱的。”
“再见,”好丽喊,向他飞一个吻。
在火车里,他有一刻钟徘徊在好丽、早报、晴朗的天色和纽马开的模糊回忆之间,后来就钻进一本方方的小书里去;书里全是马名、亲系、主支以及关于马的外表形状的注释。他的福尔赛血统使他一心要弄到一匹名种,可是他现在仍旧坚决压制达尔第家性格里那个发一笔大财的念头。他自从把南非那边的农场和养马卖掉,赚了一笔钱回到英国来,就看出这儿很少出太阳;他跟自己说:“我非得有点消遣不可,不然这个国家就会使我消沉下去。打猎还不够,我得养马和训练跑马。”由于在一个新国家里居住了多年,比别人特别精明一点、决断一点,法尔看出近代养马术有它的弱点。那些人全迷在时尚和高价钱上面。他要买筋骨好的马,家世滚他妈的!然而这时候他已经对某一血统着了迷了!他半意识地想着:“这个浑蛋气候真有点鬼,弄得人团团转。没有关系,我一定要买一匹有梅弗莱血液的。”
他怀着这样心情到达了自己梦想的地点。这是一次比较清静的赛马,最投合那些喜欢看马而不喜欢看赌棍面孔的人的口味;法尔始终都盯着溜马的场子转。二十年的殖民地生活使他摆脱掉从小养成的纨袴习气,只剩下爱马者的那种十足整洁的派头,对他称做的某些英国男子的“嘻嘻哈哈”派头,和某些英国女子的“浓装艳抹”打扮,全看不入眼,觉得又特别又可厌——好丽一点不是这个样子,而好丽就是他的理想。他眼明手快,人又机智,一上来就考虑着怎样做一笔交易,挑一匹马,再喝它一杯酒;当他眼望着一匹梅弗莱牝驹走去时,靠近他身边有人慢吞吞地说:
“法尔?达尔第先生吗?达尔第太太怎样?很好吧,我希望。”他看出原来就是他在自己妹子伊摩根家里碰见的那个比利时家伙。
“普罗斯伯?普罗芳——我们在一起吃过午饭,”那声音说。
“你好?”法尔咕噜一声。
“我很好,”普罗芳先生回答,他笑得那样慢吞吞的,简直没有人学得了。好丽称他是个“好魔鬼”哼!这两撇浓浓的、剪得很尖的上须,倒有点魔鬼派头;不过懒洋洋的,而且脾气不坏,眼睛长得很秀,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神采。
“这儿有一位先生想认识你——你的一位舅父——乔治?福尔西先生。”
法尔看见一个大块头,胡子剃得光光的,就象一头公牛,双眉微皱,一只深灰色的眼睛里蕴含着讽刺的幽默。他隐隐记得旧时跟他父亲在伊昔姆俱乐部吃饭时曾经见过这个人。
“我过去常跟你父亲一起看赛马,”乔治说;“你的马养得怎么样?要不要买一匹我的马?”
法尔笑起来,借此掩饰一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养马已经不时新了。他们这儿什么都不当作一回事,连养马也不当一回事。乔治?福尔赛,普罗斯伯?普罗芳!连魔鬼本人都不见得比这两个人更加看透一切呢。“我还不知道你喜欢跑马,”他对普罗芳先生说。
“我并不。我不喜欢跑马。我是个游艇手,却不喜欢驾游艇,不过我喜欢看见我的朋友。法尔?达尔第先生,我备了一点午饭,就是一点点,你可愿意吃一点;不多——就是一点午饭——在我的车子里。”
“谢谢,”法尔说;“承情之至。我大约一刻钟后就来。”
“就在那边。福尔西先生也来的,”普罗芳先生用一只戴了黄手套的指头指了一下;“小小汽车里吃顿小小的午饭;”他向前走去,穿得一身笔挺,懒洋洋的,神情淡漠。乔治?福尔赛跟在后面,又整洁,又魁梧,一脸的滑稽样子。
法尔仍旧站在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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