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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不紧不慢地过着,渐渐,程毓习惯了一翻身就“咯吱咯吱”作响的铁床,习惯了翻个身就能和一具热腾腾地身体碰在一起,习惯了卫生间里多出一套的洗漱工具,也习惯了身边这个敏感少言的瘦小少年。
他们一同被初生的太阳照醒,一同在毛巾被里赖床打滚儿,一同挤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共用一个水池刷牙洗脸,一同坐在动不动就雪花连成一片的电视机前守着《海贼王》与《金田一》。
他们的生活,平淡而温馨,没什么风浪,却是周宏远心中向往已久的幸福。他这些年,触碰的温柔太少,得到的关爱太少,乍一拥有,就仿佛一个醉汉,陶陶然溺在其间。
程毓如同这世上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爱玩、好动,满脑子的新奇主意,一箩筐的古怪想法,他闲不住,面对小宏远时,又格外健谈,仿佛要将自己全部的故事都倒给他听,让不喜说话的小宏远很是无语。小宏远既喜欢程毓时时待在自己身边,与自己说说话,有时却又对程毓不胜其烦。而程毓大概只有在学习时,才会换一副面孔,变得沉静而专注。每当这时,周宏远则会关上电视,静静地守在一边,不吵不闹,偶尔程毓若是废寝忘食了,周宏远还会递上一杯水,说,“叔叔,很晚了,快休息吧。”
两个人同寝而卧,若是作息不一致,一个则难免影响另一个,程毓挂念周宏远是长身体的年纪,不敢放肆,连忙把手中的活儿放下,随侄子一起洗漱睡觉去。
程毓平日里,就是个寻常大学生的做派,怕麻烦、怕折腾,加上如今是夏天,家里没空调,只有个吊扇尽职尽责的转着,吹下来的都是凉风,不顶什么用,因而就更是懒得动弹,时常一连几天都不愿扫地拖地。周宏远则与他迥然不同,见不得家里一点儿脏,哪怕只是个鞋印,也要拿了拖把拖净了再说。
第一次发现周宏远拖地时,程毓颇有些不好意思,摸着鼻子站在侄子身后,一双手就要去接那对于周宏远来说明显过长的拖把,而周宏远则会皱皱眉头,说,“就这点儿活儿,我能干的,叔叔你忙去吧。”
程毓摸着鼻子寻思着,也的确没多少活儿,总之家就那么小的面积,再怎么样,都累不着小宏远。这样一来,程毓也只好讪讪地笑笑,坐回餐桌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写写算算,一边时不时地偷偷打量着小宏远。
不仅是对于扫地拖地,小宏远在其他方面也是格外爱干净,穿过的衣服,当天就要洗,穿过的袜子,从不积攒,这点,就连度过了二十二年寒暑的程毓都自叹不如。
在做饭方面,程毓依然没什么起色,依然是土豆棒、西蓝花和西红柿炒鸡蛋的老三样。程毓也曾心血来潮,搞点儿突破创新,可天不遂人愿,总是收效甚低,信心大为受挫,心中暗自盘算着改日要向李锐讨经。可惜程毓懒,大夏天的,他实在懒得穿过半个城区,去李锐那里讨嫌。不过,好在周宏远不挑食,喂什么吃什么,还吃得津津有味。
转眼进了八月,小宏远住进来已有一个多月了。近来,程毓心底愈发的没谱,他不住的怀疑,李艳华到底还会不会来接自个儿的儿子。如今,他早已看到了小宏远的满身伤疤,知晓了李艳华对待小宏远的态度,所以,除了李艳华会不会来之外,另外一个问题也在他心头盘旋:若是李艳华回家了,他该不该将小宏远送回去。
一方面,站在客观的角度,自己只是一个穷学生,自顾不暇,的确不适合拉扯个孩子,更何况,还是个长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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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不紧不慢地过着,渐渐,程毓习惯了一翻身就“咯吱咯吱”作响的铁床,习惯了翻个身就能和一具热腾腾地身体碰在一起,习惯了卫生间里多出一套的洗漱工具,也习惯了身边这个敏感少言的瘦小少年。
他们一同被初生的太阳照醒,一同在毛巾被里赖床打滚儿,一同挤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共用一个水池刷牙洗脸,一同坐在动不动就雪花连成一片的电视机前守着《海贼王》与《金田一》。
他们的生活,平淡而温馨,没什么风浪,却是周宏远心中向往已久的幸福。他这些年,触碰的温柔太少,得到的关爱太少,乍一拥有,就仿佛一个醉汉,陶陶然溺在其间。
程毓如同这世上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爱玩、好动,满脑子的新奇主意,一箩筐的古怪想法,他闲不住,面对小宏远时,又格外健谈,仿佛要将自己全部的故事都倒给他听,让不喜说话的小宏远很是无语。小宏远既喜欢程毓时时待在自己身边,与自己说说话,有时却又对程毓不胜其烦。而程毓大概只有在学习时,才会换一副面孔,变得沉静而专注。每当这时,周宏远则会关上电视,静静地守在一边,不吵不闹,偶尔程毓若是废寝忘食了,周宏远还会递上一杯水,说,“叔叔,很晚了,快休息吧。”
两个人同寝而卧,若是作息不一致,一个则难免影响另一个,程毓挂念周宏远是长身体的年纪,不敢放肆,连忙把手中的活儿放下,随侄子一起洗漱睡觉去。
程毓平日里,就是个寻常大学生的做派,怕麻烦、怕折腾,加上如今是夏天,家里没空调,只有个吊扇尽职尽责的转着,吹下来的都是凉风,不顶什么用,因而就更是懒得动弹,时常一连几天都不愿扫地拖地。周宏远则与他迥然不同,见不得家里一点儿脏,哪怕只是个鞋印,也要拿了拖把拖净了再说。
第一次发现周宏远拖地时,程毓颇有些不好意思,摸着鼻子站在侄子身后,一双手就要去接那对于周宏远来说明显过长的拖把,而周宏远则会皱皱眉头,说,“就这点儿活儿,我能干的,叔叔你忙去吧。”
程毓摸着鼻子寻思着,也的确没多少活儿,总之家就那么小的面积,再怎么样,都累不着小宏远。这样一来,程毓也只好讪讪地笑笑,坐回餐桌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写写算算,一边时不时地偷偷打量着小宏远。
不仅是对于扫地拖地,小宏远在其他方面也是格外爱干净,穿过的衣服,当天就要洗,穿过的袜子,从不积攒,这点,就连度过了二十二年寒暑的程毓都自叹不如。
在做饭方面,程毓依然没什么起色,依然是土豆棒、西蓝花和西红柿炒鸡蛋的老三样。程毓也曾心血来潮,搞点儿突破创新,可天不遂人愿,总是收效甚低,信心大为受挫,心中暗自盘算着改日要向李锐讨经。可惜程毓懒,大夏天的,他实在懒得穿过半个城区,去李锐那里讨嫌。不过,好在周宏远不挑食,喂什么吃什么,还吃得津津有味。
转眼进了八月,小宏远住进来已有一个多月了。近来,程毓心底愈发的没谱,他不住的怀疑,李艳华到底还会不会来接自个儿的儿子。如今,他早已看到了小宏远的满身伤疤,知晓了李艳华对待小宏远的态度,所以,除了李艳华会不会来之外,另外一个问题也在他心头盘旋:若是李艳华回家了,他该不该将小宏远送回去。
一方面,站在客观的角度,自己只是一个穷学生,自顾不暇,的确不适合拉扯个孩子,更何况,还是个长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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