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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红颜知己是越炒越热了,话题层出不穷,含义却越描越黑。红颜知己何许人也?第三者的伪装,还是暧昧关系的遮羞布?究竟是我们爱情的翅膀变脆了,还是社会更迭情感需求多元了?情人和朋友之间,倘若真有一处微妙空间,又有多少人能够游刃有余?
part one 案例+争鸣
正方:案例 知己二字我们背负不起 讲述人:linda
他有一张让女孩尖叫痴狂的脸,看到他第一眼,我就预感自己会爱上他。那时刚进大学,联谊寝室的流行程度不亚于同乡会,我们在学校的bbs上相识,然而四个男生四个女生的聚会,赴约的只有我们俩。
第一次的畅谈短暂而愉快,由michael jackson的一首歌开始,他把话题从黑人音乐引到街头篮球,看他兴致勃勃,我有些迷恋他眼睛里的光亮。那时候,我的男友高考去了另一个城市,无奈鸿雁传书,他身边也有一个不算乖巧的女友。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偶尔一起去写生,有时发短信到深夜。只有一次,长途电话里男友提出分手,我在他肩头一直哭到了天亮。
很多事,我们心照不宣。然而,初夏的第一场雨还是把一切都涂改了。那天在画室,他突然数落女友的不是,对我讲起不久前和网友一夜情的经历。我的耳朵在听,心里早已打翻了五味瓶。只得故作平静地告诉他,冲动是正常的,你情我愿的事情,注意安全就好。回寝室的路上,他说只有我最懂他,我是他的知己,却没有发现我被雨淋湿的眼。
收到他的短信:“你愿意和我做ài吗?”我没有半点惊诧,只是按耐不住失望的情绪,关掉了手机。不久后,我们相识的bbs里冒出一个帖子,对我用尽了嘲弄挖苦的言辞,看id资料,我知道是他的女友。他给了我三个字的论坛短信,对不起,之后便一直沉默。
我无心打探究竟发生过什么。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和他联络,偶尔在校园里遇到,擦肩而过如同陌生人一般。我曾经很想做他的红颜知己,然而我懂他,他却始终没有懂过我。
观点 聪明的女孩不做红颜知己
馨茶:听过一句话,大意是,多数女人的聪明刚刚够不上做红颜知己,而男人欲望又刚好令她做不成红颜知己。linda倒不是不聪明,可祸根是一开始就埋下的,她逃不掉。明明爱他,却把自己放在一个委屈的位置上,做他的红颜知己,怎么可能呢?有些事谈不上伤害,有些伤害也可以避免,但是因为爱他,她无辜的受伤了。
babyq:聪明的女孩是不会轻易做红颜知己的。谁说想在男人的生命里永恒,就非要去做他得不到的红颜知己?美其名曰“懂他,但就是不属于他”?难道爱他却不被他拥有(不是占有),你会高兴?
舞月光:红颜知己是干什么的?1000个红颜知己的故事里,999个内容差不多:男主人公不爽了,红颜知己天使下凡,用电熨斗熨平他为生活或情感折磨得皱巴巴的心。可是转念想,一个人,隔三差五找我,一见面就是一脸苦大仇深,和我谈话完毕后立马红光满面地离开,这家伙当我是什么呢?粉红姐姐?情感垃圾桶? 反方:案例 是什么让友谊比爱情长 讲述人:苏苏
高中时代,初恋男友有一个要好的红颜知己。他们住在一个小区,父母也是多年的朋友。有时候出门遇到,他们会一起上学。遇到困难,她首先想到的是找他帮忙,外出旅游从来不忘给他带纪念品,东西都不大,却别具匠心。她失恋的时候,他完全不顾忌自己胃不好,陪她在酒吧喝了好多酒,两个人险些醉得回不了家。
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早恋是不光采的事情,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传得天花乱坠,恋人们小心翼翼的藏在地下,还是免不了被形形色色的谣言击中。从同学口中,我知道了他们走得很近,于是常常和他争执。我很清楚谣言的可信度,拿莫须有的罪名责怪他是不对的,然而,潜意识里我还是害怕,害怕他被抢走。那个女孩个子高挑,容貌清秀,在他面前总是一副柔弱需要保护的样子,而我,他隐约流露过,不希望我太独当一面,不喜欢我事事要强。
也许是察觉到我情绪的波动,临近毕业的时候,女孩邀请他参加她的生日宴会,特地叮嘱一定带我同去,还热心的为我们拍了合影。转眼高考也就过了,录取通知书寄来,她和他结伴去了北京,我一个人留在了武汉。时空的落差不可抗拒,我和他的爱情在大一尚未结束的时候就已岌岌可危,而如今,大学四年即将走完,她和他还是最贴心的知己。
观点 何不收获一个蓝颜知己?
ly001:蓝颜知己说得文绉绉的,换一种活泼的说法,应该就是死党吧。在死党面前常常忘记自己是女生,疯疯闹闹起来也不会觉得他是男生,只有和恋人吵架了,冷战了,往死党那个“娘家”跑,才发现他还精通男性心理学,一副博学睿智的样子,这样的关系,又好又难得,让人羡慕得不得了。
听风:梁实秋在散文论友谊中说,男女间纯粹的友谊是很难做到的。是,很难,但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这便给互为知己的一对异性提出的高的要求:他必须是宽容大度,而又不缺少机智,坚毅、正直、敏锐、表里如一的;而她,必须善解人意、自爱、智慧而且内涵丰富。算是物以类聚吧。
玫瑰宝宝:知己的情谊是相互的,做他红颜知己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一个蓝颜知己,何乐不为?如果感到自己只是他擦过鼻涕和眼泪后丢弃的纸巾,而需要的时候他连个人影也见不到借一下肩膀也推推托托,这段情谊就错位了,假冒伪劣的蓝颜知己,尽早踢开,以免玷污了这个好词。
part two盘点 古今中外谁是最in的红颜知己
最受欢迎的红颜知己:林徽因
在她的名字前面,美女才女都是虚弱的词汇。她是沙龙的女主人,聪慧,优雅,温和而宁静。诸多文坛名流巨子留连于她的客厅,一杯清茶,些微点心,谈文学,谈艺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她不是诗人,她的诗令诗人折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她不做哲学,哲学家为她终身不娶。试问她若没有做建筑师的妻子,文学史上是否会有她更浓重的一笔?
最应成为爱人的红颜知己:韦莲司
作为中国最早的自由主义者,胡适对母亲的孝心近乎基督教的“原罪”和母亲指定的人结婚、生子,毫无逃避的念头。在美期间,胡适结识了韦莲司,终于遇到了“智识上的伴侣”然而他们注定成不了终身厮守的爱人。在这番极其深刻又极其细致的母子深情面前,爱情的却步,或许只有韦莲司最能理解。
最智慧的红颜知己:莎乐美
容貌出众、天资聪颖、性格叛逆,莎乐美不属于任何人。尼采向她求婚被拒,由爱生恨吧,写下名言:“回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精神伴侣。对尼采而言,和莎乐美的相处是“痛并快乐着”:在思想和心灵上,他们能抵达对方的灵魂深处;情爱上,莎乐美却一直奉行“精神上的好感绝不能代替感官上的激情”让尼采深... -->>
无疑,红颜知己是越炒越热了,话题层出不穷,含义却越描越黑。红颜知己何许人也?第三者的伪装,还是暧昧关系的遮羞布?究竟是我们爱情的翅膀变脆了,还是社会更迭情感需求多元了?情人和朋友之间,倘若真有一处微妙空间,又有多少人能够游刃有余?
part one 案例+争鸣
正方:案例 知己二字我们背负不起 讲述人:linda
他有一张让女孩尖叫痴狂的脸,看到他第一眼,我就预感自己会爱上他。那时刚进大学,联谊寝室的流行程度不亚于同乡会,我们在学校的bbs上相识,然而四个男生四个女生的聚会,赴约的只有我们俩。
第一次的畅谈短暂而愉快,由michael jackson的一首歌开始,他把话题从黑人音乐引到街头篮球,看他兴致勃勃,我有些迷恋他眼睛里的光亮。那时候,我的男友高考去了另一个城市,无奈鸿雁传书,他身边也有一个不算乖巧的女友。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偶尔一起去写生,有时发短信到深夜。只有一次,长途电话里男友提出分手,我在他肩头一直哭到了天亮。
很多事,我们心照不宣。然而,初夏的第一场雨还是把一切都涂改了。那天在画室,他突然数落女友的不是,对我讲起不久前和网友一夜情的经历。我的耳朵在听,心里早已打翻了五味瓶。只得故作平静地告诉他,冲动是正常的,你情我愿的事情,注意安全就好。回寝室的路上,他说只有我最懂他,我是他的知己,却没有发现我被雨淋湿的眼。
收到他的短信:“你愿意和我做ài吗?”我没有半点惊诧,只是按耐不住失望的情绪,关掉了手机。不久后,我们相识的bbs里冒出一个帖子,对我用尽了嘲弄挖苦的言辞,看id资料,我知道是他的女友。他给了我三个字的论坛短信,对不起,之后便一直沉默。
我无心打探究竟发生过什么。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和他联络,偶尔在校园里遇到,擦肩而过如同陌生人一般。我曾经很想做他的红颜知己,然而我懂他,他却始终没有懂过我。
观点 聪明的女孩不做红颜知己
馨茶:听过一句话,大意是,多数女人的聪明刚刚够不上做红颜知己,而男人欲望又刚好令她做不成红颜知己。linda倒不是不聪明,可祸根是一开始就埋下的,她逃不掉。明明爱他,却把自己放在一个委屈的位置上,做他的红颜知己,怎么可能呢?有些事谈不上伤害,有些伤害也可以避免,但是因为爱他,她无辜的受伤了。
babyq:聪明的女孩是不会轻易做红颜知己的。谁说想在男人的生命里永恒,就非要去做他得不到的红颜知己?美其名曰“懂他,但就是不属于他”?难道爱他却不被他拥有(不是占有),你会高兴?
舞月光:红颜知己是干什么的?1000个红颜知己的故事里,999个内容差不多:男主人公不爽了,红颜知己天使下凡,用电熨斗熨平他为生活或情感折磨得皱巴巴的心。可是转念想,一个人,隔三差五找我,一见面就是一脸苦大仇深,和我谈话完毕后立马红光满面地离开,这家伙当我是什么呢?粉红姐姐?情感垃圾桶? 反方:案例 是什么让友谊比爱情长 讲述人:苏苏
高中时代,初恋男友有一个要好的红颜知己。他们住在一个小区,父母也是多年的朋友。有时候出门遇到,他们会一起上学。遇到困难,她首先想到的是找他帮忙,外出旅游从来不忘给他带纪念品,东西都不大,却别具匠心。她失恋的时候,他完全不顾忌自己胃不好,陪她在酒吧喝了好多酒,两个人险些醉得回不了家。
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早恋是不光采的事情,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传得天花乱坠,恋人们小心翼翼的藏在地下,还是免不了被形形色色的谣言击中。从同学口中,我知道了他们走得很近,于是常常和他争执。我很清楚谣言的可信度,拿莫须有的罪名责怪他是不对的,然而,潜意识里我还是害怕,害怕他被抢走。那个女孩个子高挑,容貌清秀,在他面前总是一副柔弱需要保护的样子,而我,他隐约流露过,不希望我太独当一面,不喜欢我事事要强。
也许是察觉到我情绪的波动,临近毕业的时候,女孩邀请他参加她的生日宴会,特地叮嘱一定带我同去,还热心的为我们拍了合影。转眼高考也就过了,录取通知书寄来,她和他结伴去了北京,我一个人留在了武汉。时空的落差不可抗拒,我和他的爱情在大一尚未结束的时候就已岌岌可危,而如今,大学四年即将走完,她和他还是最贴心的知己。
观点 何不收获一个蓝颜知己?
ly001:蓝颜知己说得文绉绉的,换一种活泼的说法,应该就是死党吧。在死党面前常常忘记自己是女生,疯疯闹闹起来也不会觉得他是男生,只有和恋人吵架了,冷战了,往死党那个“娘家”跑,才发现他还精通男性心理学,一副博学睿智的样子,这样的关系,又好又难得,让人羡慕得不得了。
听风:梁实秋在散文论友谊中说,男女间纯粹的友谊是很难做到的。是,很难,但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这便给互为知己的一对异性提出的高的要求:他必须是宽容大度,而又不缺少机智,坚毅、正直、敏锐、表里如一的;而她,必须善解人意、自爱、智慧而且内涵丰富。算是物以类聚吧。
玫瑰宝宝:知己的情谊是相互的,做他红颜知己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一个蓝颜知己,何乐不为?如果感到自己只是他擦过鼻涕和眼泪后丢弃的纸巾,而需要的时候他连个人影也见不到借一下肩膀也推推托托,这段情谊就错位了,假冒伪劣的蓝颜知己,尽早踢开,以免玷污了这个好词。
part two盘点 古今中外谁是最in的红颜知己
最受欢迎的红颜知己:林徽因
在她的名字前面,美女才女都是虚弱的词汇。她是沙龙的女主人,聪慧,优雅,温和而宁静。诸多文坛名流巨子留连于她的客厅,一杯清茶,些微点心,谈文学,谈艺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她不是诗人,她的诗令诗人折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她不做哲学,哲学家为她终身不娶。试问她若没有做建筑师的妻子,文学史上是否会有她更浓重的一笔?
最应成为爱人的红颜知己:韦莲司
作为中国最早的自由主义者,胡适对母亲的孝心近乎基督教的“原罪”和母亲指定的人结婚、生子,毫无逃避的念头。在美期间,胡适结识了韦莲司,终于遇到了“智识上的伴侣”然而他们注定成不了终身厮守的爱人。在这番极其深刻又极其细致的母子深情面前,爱情的却步,或许只有韦莲司最能理解。
最智慧的红颜知己:莎乐美
容貌出众、天资聪颖、性格叛逆,莎乐美不属于任何人。尼采向她求婚被拒,由爱生恨吧,写下名言:“回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精神伴侣。对尼采而言,和莎乐美的相处是“痛并快乐着”:在思想和心灵上,他们能抵达对方的灵魂深处;情爱上,莎乐美却一直奉行“精神上的好感绝不能代替感官上的激情”让尼采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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