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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是我在美国时结识的第一个台湾女人。我在她家住了一个多月。是一位台湾朋友介绍我们认识的。阿云二十多岁嫁到美国,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她是一个热心肠,对我非常关心,各方面都照顾得特别周到,我们之间,根本不像房客与房东的关系,熟悉了以后,她就把我当知心朋友了,什么话都对我说,连自己遇到的家庭问题都要告诉我,要我替她想办法出主意。
阿云喜欢带我去她丈夫经营的餐馆唱卡拉ok,去各处吃名小菜名小吃。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到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播新闻联播的时候,阿云就会在客厅里大声地喊起来:susan---我的英文名字,大陆的新闻开始了,快打开电视看啊!我喜欢看国内的新闻,但常常忘了中央台四台新闻联播的时间,倒是阿云每天不忘提醒我,以至于阿云的丈夫阿明开玩笑说,阿云快成大陆人了。
阿云最爱在我面前感叹的是两个字:缘分。第一次,是在我和她认识不久,一次晚饭后聊天说起的。什么都是缘分啊!阿云看着我,一脸认真地说:如果,二十多年前我不认识我先生,我就不会来美国了;如果,二十多年前我不来美国,如果二十多年后你也没有来美国,我就不会在二十多年后认识你了,知道吗?这就是缘分。阿云汉语夹着英语,普通话夹着闽南话,一个“如果”又一个“如果”地说。她十二岁的女儿lucy在旁边叫嚷起来:妈妈,你到底在说哪国语言嘛,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你还是少说点你的“杂色世界语”吧,这样子,你是学不好英语的哦。lucy一本正经道。阿云笑了,对我说,不怕你笑话,我正在跟我女儿学英文呢。来美国二十多年了,英语说不了几句,闽南话忘得差不多了,只会说台湾国语,我现在才决心要学好英文。英文不好,吃亏啊。
阿云接着告诉我,使她下决心学好英文的一系列事件。她在一家政府福利部门做手工分发信件的工作。已经快十年了,现在公司给要求她用电脑处理一些事情,这给阿云出了个难题----许多英文单词,她都只会认不会写,更不用说操作电脑了。还有,她常常给公司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每一次,公司都要求她把建议写出来打印成文。她不会写更打不出来,结果,只有把建议告诉其他它同事。而那些同事往往就假装糊涂地把功劳归己了。因为建议一旦被采纳,就有物质奖励。她终于下决心要学好英文。
阿云的先生阿明,在一旁插话道,我看算了吧,来美国二十多年了,还没有把英文学好,现在是亡羊补牢,为之晚矣。
不对,亡羊补牢,是为之不晚的意思。这个成语我刚学会。lucy更正道。
为之已晚!阿明说。为之不晚!lucy和妈妈一起说。三个人争执着,立刻,大家都笑了起来。我也笑了。
二十多年前,阿云还是台北市一个漂亮的高中女生。那一年的暑假,她和到美国开画展的母亲一起,来美旅游,在母亲的画展上认识了阿明---那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男孩。阿明是华裔,祖父及以上几代都在美国做苦工。母亲在洛杉矶开了一家中国餐馆。一家三口,像其他生活在美的华裔一样,日子过得平淡而忙碌。阿明对阿云一见钟情。阿云母亲的画展开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后来,还在阿云和母亲回台湾的前一天,连夜从旧金山开车到洛杉矶向阿云求婚。他见到阿云母女俩的时候,因为开车太疲劳,竟然没有和她们说上几句话,就斜靠着沙发睡着了,他睡得很沉,还打起了呼噜。阿云永远都不会忘记,二十多年前,那个风尘仆仆,开车开得累倒的男孩子的呼噜声。那声音陪伴她度过了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二十多年的岁月。
阿云一嫁到美国,就去婆婆(阿明的母亲)开的中国餐馆打工。她这个特殊的工人,没有薪水,没有小费,没有休息日,还要每天受公公婆婆的气。他们除了把她当廉价... -->>
阿云是我在美国时结识的第一个台湾女人。我在她家住了一个多月。是一位台湾朋友介绍我们认识的。阿云二十多岁嫁到美国,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她是一个热心肠,对我非常关心,各方面都照顾得特别周到,我们之间,根本不像房客与房东的关系,熟悉了以后,她就把我当知心朋友了,什么话都对我说,连自己遇到的家庭问题都要告诉我,要我替她想办法出主意。
阿云喜欢带我去她丈夫经营的餐馆唱卡拉ok,去各处吃名小菜名小吃。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到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播新闻联播的时候,阿云就会在客厅里大声地喊起来:susan---我的英文名字,大陆的新闻开始了,快打开电视看啊!我喜欢看国内的新闻,但常常忘了中央台四台新闻联播的时间,倒是阿云每天不忘提醒我,以至于阿云的丈夫阿明开玩笑说,阿云快成大陆人了。
阿云最爱在我面前感叹的是两个字:缘分。第一次,是在我和她认识不久,一次晚饭后聊天说起的。什么都是缘分啊!阿云看着我,一脸认真地说:如果,二十多年前我不认识我先生,我就不会来美国了;如果,二十多年前我不来美国,如果二十多年后你也没有来美国,我就不会在二十多年后认识你了,知道吗?这就是缘分。阿云汉语夹着英语,普通话夹着闽南话,一个“如果”又一个“如果”地说。她十二岁的女儿lucy在旁边叫嚷起来:妈妈,你到底在说哪国语言嘛,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你还是少说点你的“杂色世界语”吧,这样子,你是学不好英语的哦。lucy一本正经道。阿云笑了,对我说,不怕你笑话,我正在跟我女儿学英文呢。来美国二十多年了,英语说不了几句,闽南话忘得差不多了,只会说台湾国语,我现在才决心要学好英文。英文不好,吃亏啊。
阿云接着告诉我,使她下决心学好英文的一系列事件。她在一家政府福利部门做手工分发信件的工作。已经快十年了,现在公司给要求她用电脑处理一些事情,这给阿云出了个难题----许多英文单词,她都只会认不会写,更不用说操作电脑了。还有,她常常给公司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每一次,公司都要求她把建议写出来打印成文。她不会写更打不出来,结果,只有把建议告诉其他它同事。而那些同事往往就假装糊涂地把功劳归己了。因为建议一旦被采纳,就有物质奖励。她终于下决心要学好英文。
阿云的先生阿明,在一旁插话道,我看算了吧,来美国二十多年了,还没有把英文学好,现在是亡羊补牢,为之晚矣。
不对,亡羊补牢,是为之不晚的意思。这个成语我刚学会。lucy更正道。
为之已晚!阿明说。为之不晚!lucy和妈妈一起说。三个人争执着,立刻,大家都笑了起来。我也笑了。
二十多年前,阿云还是台北市一个漂亮的高中女生。那一年的暑假,她和到美国开画展的母亲一起,来美旅游,在母亲的画展上认识了阿明---那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男孩。阿明是华裔,祖父及以上几代都在美国做苦工。母亲在洛杉矶开了一家中国餐馆。一家三口,像其他生活在美的华裔一样,日子过得平淡而忙碌。阿明对阿云一见钟情。阿云母亲的画展开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后来,还在阿云和母亲回台湾的前一天,连夜从旧金山开车到洛杉矶向阿云求婚。他见到阿云母女俩的时候,因为开车太疲劳,竟然没有和她们说上几句话,就斜靠着沙发睡着了,他睡得很沉,还打起了呼噜。阿云永远都不会忘记,二十多年前,那个风尘仆仆,开车开得累倒的男孩子的呼噜声。那声音陪伴她度过了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二十多年的岁月。
阿云一嫁到美国,就去婆婆(阿明的母亲)开的中国餐馆打工。她这个特殊的工人,没有薪水,没有小费,没有休息日,还要每天受公公婆婆的气。他们除了把她当廉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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