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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露台,我很矮,相对于世界,我很小,相对于盆栽,我很大,相对于下水道,我很干净,相对于飞虫,我很聪明,相对于阳光,我很立体,相对于鹅卵石,我很温暖。
相对于人来说,(舔鼻子)我是猫。
伸个大大的懒腰。你说什么?
嗯,我就是小扬。
第一次知晓自己的相貌是在一个大雨天之后,路边有一个水坑,因为同伴尿液也在里面的缘故,上面浮着一层五光十色到令人恶心的光晕,我狼狈地从一堆废弃的木板里挣脱出来,低头。真是终身难忘呀,我湿漉漉的,毛一缕一缕乍起来,露出斑斑点点的皮癣,很丑。相当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没有自信,太丑,以至于没有姑娘愿意正眼看我。
后来,当那个男人带我去办证件打疫苗的时候,我再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容貌。一张照片贴在墨绿色封面的本子上,我看见了自己,说实话,这么看起来实在有点儿不像,长毛光亮,黄狸花的纹路漂亮又对称,眼睛,我必须说说我的眼睛,浅浅的黄绿色,很美丽。这才让我理解了眼前这个男人每天替我用难闻的药膏擦皮癣的真正目的,那就是在把我从野外带回家里之后,让我看起来好看一点儿。我挨了一针,然后被放在蓝色的旅行包里。路上,那个男人开着车,把包的拉链打开,让我看看窗外,我探出头来,发现脚边放着我的证件,墨绿色的封面,插卡处可以写上我的名字,目前是空白的——相信我,一只明白“相对”的猫,不会不认字的。
那个男人怀抱很温柔,他抱起我,第一次允许我进入楼上的房间。房间里有好多人在说话,声音一律很有控制力、很稳定,即使是开怀大笑的时候。那个男人把我放在另一个人怀里。
“一切都办好了,长官。”
啊,我知道你们误解了,现在我所在的怀抱才是江扬的。
我跟江扬交情不错,尽管他的臭毛病多得可怕。我不喜欢苏朝宇,他的“毛色”可谓非常奇怪,而且有模仿我的恶习。如果我生气地弓起身子威胁他,他居然也会趴在地毯上做出同样的姿势。啊,真是不讨猫喜欢的人呢。关于双胞胎之间的差异,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长了这么失败的五官——怎么会分辨不出呢?他们分明差很多,隔着老远就能闻见弟弟身上的猴子味。猴子是另一种不让猫喜欢的生物,跟苏朝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说去,我最喜欢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程亦涵,他一向很冷静,即使快要踩到我的尾巴,都能保持身体前倾的姿势扶着墙,然后礼貌地说“没看见你呀”,之后从我头顶迈过去——我昂头看他——等等!我很想追过去告诉他勤务兵没有把拖鞋底擦干净,上面有一块讨厌的奶油残余,但是他摆摆手说“不要跟上来哦”,扬长而去。我只能悻悻地嗅着那蹭在地板上、隔一步出现一次的奶油气味,然后蹲在他的门口摇头叹气:指挥官家的地板从来都是擦得很干净的,破坏了,破坏了!
程亦涵人很好,定期检查我的耳朵、肛/门、爪子、牙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原来只是擅长给人瞧病,从此就开始拒绝他周到热情的体检。胡来,真是胡来,你看江扬又在苏朝宇的唆使下偷偷吃了一大碗冰镇杏仁豆腐,浑身散发着要胃疼的气味,你怎么不管他?
我挣脱程亦涵的手,使劲抖抖毛,把屁股转到他的脸前面。
程亦涵皱眉说:“你便秘吗?”
在他伸手之前,我夺门而逃。我发誓,他如果敢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屁股里,我就咬他!尤其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两枚柔软的黑色团子,以致于我看见漂亮的姑娘的时候,居然能镇定地走开而不是扑上去。
唉唉,就有这样郁闷的时候,没办法,真的。
毛绒绒的逻辑(2)
所以有时候我想让苏朝宇也这么昏迷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对喜欢的人没了兴趣。他和江扬总是这样,扑来扑去,关上门,整夜都不打开,任我威胁、撒娇都没有用。门里面有微妙的声响,啧啧,不多说这个了。他们相爱很深,我知道,因为有一天江扬抱着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生病了,浑身都是药味,我不敢碰他的肩胛,因为程亦涵严厉地警告过我,那里很疼。江扬轻轻挠我的下巴,抚摸我的鼻梁,我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他说:“你很健康嘛,鼻子又湿又凉。”这是莫大的夸奖,我昂起头来,用呼噜呼噜的声响表示满意。江扬拿起手机给苏朝宇打电话,说了很久很久。
我仔细听。江扬平时经常打电话,谈的都是很深奥的事情,但是他们今天的对话没有营养,只是互相讨论天气、心情、午餐。从听筒里传来苏朝宇的笑声,江扬始终很高兴,最后,我看着他迷迷糊糊挂了电话,趴在躺椅上睡着了。我嗅嗅,他身上有股叫做幸福的味道,像二楼阳台上那一簇紫色牵牛花的蕊一样,是甜的。可是他的鼻子又干又热——我蹭程亦涵的腿,想告诉他江扬一定在高烧,但程亦涵根本不理解。当然,最后江扬退烧必须要谢谢我,是我在他还没醒来的时候,把他的鼻子舔得又湿又凉。
凭借我的智慧,我认得这里出现的基本所有人,凌寒、慕昭白、林砚臣、江立等等等等。凌寒喜欢把我放进某一个不可逃脱的地方看我怎么办,真没辙,特工干多了就有些神经,因此跑不掉不是我的错。慕昭白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虽然怕我。每次我友好地舔他的腿,他就会以光速把脚从地板上拿起... -->>
相对于露台,我很矮,相对于世界,我很小,相对于盆栽,我很大,相对于下水道,我很干净,相对于飞虫,我很聪明,相对于阳光,我很立体,相对于鹅卵石,我很温暖。
相对于人来说,(舔鼻子)我是猫。
伸个大大的懒腰。你说什么?
嗯,我就是小扬。
第一次知晓自己的相貌是在一个大雨天之后,路边有一个水坑,因为同伴尿液也在里面的缘故,上面浮着一层五光十色到令人恶心的光晕,我狼狈地从一堆废弃的木板里挣脱出来,低头。真是终身难忘呀,我湿漉漉的,毛一缕一缕乍起来,露出斑斑点点的皮癣,很丑。相当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没有自信,太丑,以至于没有姑娘愿意正眼看我。
后来,当那个男人带我去办证件打疫苗的时候,我再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容貌。一张照片贴在墨绿色封面的本子上,我看见了自己,说实话,这么看起来实在有点儿不像,长毛光亮,黄狸花的纹路漂亮又对称,眼睛,我必须说说我的眼睛,浅浅的黄绿色,很美丽。这才让我理解了眼前这个男人每天替我用难闻的药膏擦皮癣的真正目的,那就是在把我从野外带回家里之后,让我看起来好看一点儿。我挨了一针,然后被放在蓝色的旅行包里。路上,那个男人开着车,把包的拉链打开,让我看看窗外,我探出头来,发现脚边放着我的证件,墨绿色的封面,插卡处可以写上我的名字,目前是空白的——相信我,一只明白“相对”的猫,不会不认字的。
那个男人怀抱很温柔,他抱起我,第一次允许我进入楼上的房间。房间里有好多人在说话,声音一律很有控制力、很稳定,即使是开怀大笑的时候。那个男人把我放在另一个人怀里。
“一切都办好了,长官。”
啊,我知道你们误解了,现在我所在的怀抱才是江扬的。
我跟江扬交情不错,尽管他的臭毛病多得可怕。我不喜欢苏朝宇,他的“毛色”可谓非常奇怪,而且有模仿我的恶习。如果我生气地弓起身子威胁他,他居然也会趴在地毯上做出同样的姿势。啊,真是不讨猫喜欢的人呢。关于双胞胎之间的差异,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长了这么失败的五官——怎么会分辨不出呢?他们分明差很多,隔着老远就能闻见弟弟身上的猴子味。猴子是另一种不让猫喜欢的生物,跟苏朝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说去,我最喜欢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程亦涵,他一向很冷静,即使快要踩到我的尾巴,都能保持身体前倾的姿势扶着墙,然后礼貌地说“没看见你呀”,之后从我头顶迈过去——我昂头看他——等等!我很想追过去告诉他勤务兵没有把拖鞋底擦干净,上面有一块讨厌的奶油残余,但是他摆摆手说“不要跟上来哦”,扬长而去。我只能悻悻地嗅着那蹭在地板上、隔一步出现一次的奶油气味,然后蹲在他的门口摇头叹气:指挥官家的地板从来都是擦得很干净的,破坏了,破坏了!
程亦涵人很好,定期检查我的耳朵、肛/门、爪子、牙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原来只是擅长给人瞧病,从此就开始拒绝他周到热情的体检。胡来,真是胡来,你看江扬又在苏朝宇的唆使下偷偷吃了一大碗冰镇杏仁豆腐,浑身散发着要胃疼的气味,你怎么不管他?
我挣脱程亦涵的手,使劲抖抖毛,把屁股转到他的脸前面。
程亦涵皱眉说:“你便秘吗?”
在他伸手之前,我夺门而逃。我发誓,他如果敢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屁股里,我就咬他!尤其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两枚柔软的黑色团子,以致于我看见漂亮的姑娘的时候,居然能镇定地走开而不是扑上去。
唉唉,就有这样郁闷的时候,没办法,真的。
毛绒绒的逻辑(2)
所以有时候我想让苏朝宇也这么昏迷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对喜欢的人没了兴趣。他和江扬总是这样,扑来扑去,关上门,整夜都不打开,任我威胁、撒娇都没有用。门里面有微妙的声响,啧啧,不多说这个了。他们相爱很深,我知道,因为有一天江扬抱着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生病了,浑身都是药味,我不敢碰他的肩胛,因为程亦涵严厉地警告过我,那里很疼。江扬轻轻挠我的下巴,抚摸我的鼻梁,我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他说:“你很健康嘛,鼻子又湿又凉。”这是莫大的夸奖,我昂起头来,用呼噜呼噜的声响表示满意。江扬拿起手机给苏朝宇打电话,说了很久很久。
我仔细听。江扬平时经常打电话,谈的都是很深奥的事情,但是他们今天的对话没有营养,只是互相讨论天气、心情、午餐。从听筒里传来苏朝宇的笑声,江扬始终很高兴,最后,我看着他迷迷糊糊挂了电话,趴在躺椅上睡着了。我嗅嗅,他身上有股叫做幸福的味道,像二楼阳台上那一簇紫色牵牛花的蕊一样,是甜的。可是他的鼻子又干又热——我蹭程亦涵的腿,想告诉他江扬一定在高烧,但程亦涵根本不理解。当然,最后江扬退烧必须要谢谢我,是我在他还没醒来的时候,把他的鼻子舔得又湿又凉。
凭借我的智慧,我认得这里出现的基本所有人,凌寒、慕昭白、林砚臣、江立等等等等。凌寒喜欢把我放进某一个不可逃脱的地方看我怎么办,真没辙,特工干多了就有些神经,因此跑不掉不是我的错。慕昭白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虽然怕我。每次我友好地舔他的腿,他就会以光速把脚从地板上拿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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