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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她和周介的同居和程晓君的同居,都是无奈之举。
对于程晓君,只是因为他是程颂的儿子。当时,身为一个普通工人的她,看好的是能够得到程颂的照顾。
对于周介,金兰也不满意。虽然,周介是个副局长,但长相上,看着同程晓君一样,有那么点磕巴。
金兰曾经想过自己,怎么经历这样的奇怪。用一个比喻,就是一朵鲜花,每回都插到了牛粪上。
之前的几个人,在长相上,比起花可南,都差多了。
更何况,金兰还是那个思路,在远程公司应该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她曾经向现同居男友提出,是不是可以把她调到机关去。周介说现在不行,要等机会。
金兰也就明白了,周介这是敷衍。
既然这样,还是在远程集团呆着吧。好歹,现在的远程集团,已经恢复元气。如果混好了,收入不会差。
再说,花可南已经让她回归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的位置。
看到许杰把兴业公司弄到那样好。现在的兴业公司,可以说赚钱进来如流水,让她好生眼红。
而花可南呢,对于金兰,也是窥视已久。
当初,程颂因人设岗,为金兰量身定制出一个多种经营办公室,为的是让这个漂亮女人与儿子好经常相处。
儿子程晓君在省城开有一家公司。金兰想去约会,只有这样一个部门,才为适合。
而初创这个办公室,金兰不可能由一个工人直接就坐到主任位置上。如果那样做,太明目张胆了。程颂不至于那样傻。
当时的两办主任花可南,兼任了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
在程颂的眼里,花可南是他最信得过的人。
当时,花可南对金兰这个漂亮女人,也是有想法的。但是,碍于自己只是一个两办主任,程颂随时可以把他换掉。他即便对金兰有想法,只是有贼心没贼胆。
但他的心里有骂:好好的一地好菜,让程晓君那个混小子给拱了。
现在,花可南面对金兰的提议,还能拒绝吗?
两个人在宾馆里,有了一番面对面的坦诚相见。他俩的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用花可南的话说,他俩,已经不是以往的他俩,是可以合穿一条裤子的关系。
金兰这就开始为多种经营办公室的店面选址。
至于人员,可以从社会上招聘。
花可南让那个关系女孩去应聘了。
金兰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已经与花可南有了一腿。
这个时候,花可南感觉自己进入人生的黄金期,而且走了桃花运。除了老婆之外,他开始脚踏两只船。在那个女孩和金兰之间来回荡悠。
金兰可不是吃素的。尤其在男女关系上,她有一种天然的嗅觉。
她发现了花可南和那个女孩之间的不正常。
在一家宾馆里,花可南和那个女孩正快活着,被金兰逮了个正着。
孰可忍,孰不可忍。金兰气极了。
“你向我的承诺,向我的保证呢?”金兰居然抽了花可南一个耳光。当时她那个样子,就像花可南是她法律上的丈夫,而这个丈夫被她逮着了。
不管花可南如何恳求,金兰向上举报了。
怪只怪花可南自己。为什么要答应金兰的那个约定,而且留下文字。
金兰和他有一个约定,不可以和其他女人做这种事,即便是花可南老婆,也不可以。
这个举报信送到纪检部门后,金兰又后悔了。
因为,她把举报花可南的事,告诉了同居男友,周介不乐意了。
周介可不弱智。你一个女人,好好地,干吗要举报董事长。即便董事长与那个女孩有不正当关系,碍你金兰什么事。
很显然,金兰在这中间,也是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经不住周介的巴掌和拳头,已经脸不是脸、脸上被打肿的金兰,承认了她和花可南之间的事情。
周介的处理,很简单,直接叫金兰从他的房子里走人,永远不要再回去。
只是,她和周介的同居和程晓君的同居,都是无奈之举。
对于程晓君,只是因为他是程颂的儿子。当时,身为一个普通工人的她,看好的是能够得到程颂的照顾。
对于周介,金兰也不满意。虽然,周介是个副局长,但长相上,看着同程晓君一样,有那么点磕巴。
金兰曾经想过自己,怎么经历这样的奇怪。用一个比喻,就是一朵鲜花,每回都插到了牛粪上。
之前的几个人,在长相上,比起花可南,都差多了。
更何况,金兰还是那个思路,在远程公司应该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她曾经向现同居男友提出,是不是可以把她调到机关去。周介说现在不行,要等机会。
金兰也就明白了,周介这是敷衍。
既然这样,还是在远程集团呆着吧。好歹,现在的远程集团,已经恢复元气。如果混好了,收入不会差。
再说,花可南已经让她回归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的位置。
看到许杰把兴业公司弄到那样好。现在的兴业公司,可以说赚钱进来如流水,让她好生眼红。
而花可南呢,对于金兰,也是窥视已久。
当初,程颂因人设岗,为金兰量身定制出一个多种经营办公室,为的是让这个漂亮女人与儿子好经常相处。
儿子程晓君在省城开有一家公司。金兰想去约会,只有这样一个部门,才为适合。
而初创这个办公室,金兰不可能由一个工人直接就坐到主任位置上。如果那样做,太明目张胆了。程颂不至于那样傻。
当时的两办主任花可南,兼任了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
在程颂的眼里,花可南是他最信得过的人。
当时,花可南对金兰这个漂亮女人,也是有想法的。但是,碍于自己只是一个两办主任,程颂随时可以把他换掉。他即便对金兰有想法,只是有贼心没贼胆。
但他的心里有骂:好好的一地好菜,让程晓君那个混小子给拱了。
现在,花可南面对金兰的提议,还能拒绝吗?
两个人在宾馆里,有了一番面对面的坦诚相见。他俩的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用花可南的话说,他俩,已经不是以往的他俩,是可以合穿一条裤子的关系。
金兰这就开始为多种经营办公室的店面选址。
至于人员,可以从社会上招聘。
花可南让那个关系女孩去应聘了。
金兰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已经与花可南有了一腿。
这个时候,花可南感觉自己进入人生的黄金期,而且走了桃花运。除了老婆之外,他开始脚踏两只船。在那个女孩和金兰之间来回荡悠。
金兰可不是吃素的。尤其在男女关系上,她有一种天然的嗅觉。
她发现了花可南和那个女孩之间的不正常。
在一家宾馆里,花可南和那个女孩正快活着,被金兰逮了个正着。
孰可忍,孰不可忍。金兰气极了。
“你向我的承诺,向我的保证呢?”金兰居然抽了花可南一个耳光。当时她那个样子,就像花可南是她法律上的丈夫,而这个丈夫被她逮着了。
不管花可南如何恳求,金兰向上举报了。
怪只怪花可南自己。为什么要答应金兰的那个约定,而且留下文字。
金兰和他有一个约定,不可以和其他女人做这种事,即便是花可南老婆,也不可以。
这个举报信送到纪检部门后,金兰又后悔了。
因为,她把举报花可南的事,告诉了同居男友,周介不乐意了。
周介可不弱智。你一个女人,好好地,干吗要举报董事长。即便董事长与那个女孩有不正当关系,碍你金兰什么事。
很显然,金兰在这中间,也是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经不住周介的巴掌和拳头,已经脸不是脸、脸上被打肿的金兰,承认了她和花可南之间的事情。
周介的处理,很简单,直接叫金兰从他的房子里走人,永远不要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