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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长安还在夏令营时, n市出了件大事。
历经九年, 当时闹得极大,震惊全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刘姓警官这么多年不放弃的坚持下, n市警察局终于获得了滂海案最后一名受害者遗体的线索。而提供线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当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并且两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也曾杀过人。
“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周末不上班的时候去医院跟他聊天是这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甚至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线索告诉了我。”刘姓警官对记者说道。
在警察从一栋摩天大厦门口铺着瓷砖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后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时,所有人都没有多余的表情。尸体已经腐烂,通过dna的鉴定可以确认, 她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 她的家人在尸体旁长跪不起, 痛哭流涕。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遇害了,但尸体一直没找到,她的家人们心中就还留有一丝希望。想着可能没有死,只是被拐卖去了哪里,他们只要坚持, 总能找回来。
但尸体的发现, 让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做了整整九年的梦, 一瞬间让他们回到了冰冷的现实。
滂海案破了之后,也就没必要在意案子的负面影响了,很快就被记者嗅到, 并上了新闻。
当有记者想去采访那名提供线索的精神病患者时,却被告知他在一个晚上自/杀了。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心中仅存死志的时候,就算别人把锋利的东西都收起来,他也是有办法自/杀的。
他死得极为惨烈,是用自己的太阳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尸体上的痕迹告诉法医,他至少有四次没有找准位置,导致太阳穴处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
“等等,你们有没有感觉这个案子和有本小说里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楼上说的是哪本小说……”
“那位似乎一年都没动笔了吧?全心全意准备高考去了?”
“楼上你out了,他前段时间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随笔,意气风发不减当年。”
“神特么一篇随笔,劳资上了你的当!这么特么是随笔吗?写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是随手写出来的?”
“卧槽!吓得我还以为自己之前看劈叉了,点进去一看,真香!”
“前面的,你们良心不会痛的吗???我还在学校自习呢!大晚上的,差点没忍住叫出声来。我们学校里就有个超小的人工湖,这会儿晚上不敢回宿舍了!”
“之前我一直觉得那篇小说要被封,结果似乎就这么淡去了。现在告诉我这... -->>
在莫长安还在夏令营时, n市出了件大事。
历经九年, 当时闹得极大,震惊全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刘姓警官这么多年不放弃的坚持下, n市警察局终于获得了滂海案最后一名受害者遗体的线索。而提供线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当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并且两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也曾杀过人。
“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周末不上班的时候去医院跟他聊天是这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甚至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线索告诉了我。”刘姓警官对记者说道。
在警察从一栋摩天大厦门口铺着瓷砖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后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时,所有人都没有多余的表情。尸体已经腐烂,通过dna的鉴定可以确认, 她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 她的家人在尸体旁长跪不起, 痛哭流涕。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遇害了,但尸体一直没找到,她的家人们心中就还留有一丝希望。想着可能没有死,只是被拐卖去了哪里,他们只要坚持, 总能找回来。
但尸体的发现, 让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做了整整九年的梦, 一瞬间让他们回到了冰冷的现实。
滂海案破了之后,也就没必要在意案子的负面影响了,很快就被记者嗅到, 并上了新闻。
当有记者想去采访那名提供线索的精神病患者时,却被告知他在一个晚上自/杀了。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心中仅存死志的时候,就算别人把锋利的东西都收起来,他也是有办法自/杀的。
他死得极为惨烈,是用自己的太阳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尸体上的痕迹告诉法医,他至少有四次没有找准位置,导致太阳穴处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
“等等,你们有没有感觉这个案子和有本小说里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楼上说的是哪本小说……”
“那位似乎一年都没动笔了吧?全心全意准备高考去了?”
“楼上你out了,他前段时间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随笔,意气风发不减当年。”
“神特么一篇随笔,劳资上了你的当!这么特么是随笔吗?写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是随手写出来的?”
“卧槽!吓得我还以为自己之前看劈叉了,点进去一看,真香!”
“前面的,你们良心不会痛的吗???我还在学校自习呢!大晚上的,差点没忍住叫出声来。我们学校里就有个超小的人工湖,这会儿晚上不敢回宿舍了!”
“之前我一直觉得那篇小说要被封,结果似乎就这么淡去了。现在告诉我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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