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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个。”
她的速度极快,一瞬便将刀锋压在了他脖颈上,“你不会以为我舍不得杀你吧?”
伤口痛得厉害,肚子上破了个洞,冷风嗖嗖地灌进来。他咬牙支撑住,就算拿性命赌上一回吧,赌她对他不是全然无情的。他略略仰起头,让刀锋压得更紧实。她离他很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温暖。即便有这一刻也足了,他黯然想。沦落至此,实在是始料未及。他如今的感情就像火中取栗,明知道会灼伤自己,也全然不顾了。
“你要杀便杀吧,死在你手里,我不冤枉。”
她的刀尖又压紧半分,“果真想死,我就成全你。”
莲灯觉得自己有些难以自持了,她的性格里有嗜杀的成分,不知源自于哪里。杀了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喊,杀了他,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就都烟消云散了。她紧紧扣住刀把,喉咙里干渴得厉害,似乎只有血才能让她解渴。
他不想挣扎,语气平淡,“原本我的功力要半年才能恢复,我用了个不太好的办法,四十日内就做到了。我和你说过,身体回暖三年后大限将至,现在……我只剩三个月了。”他闭上了眼睛,“反正迟早会有一死,你想杀就杀吧!”
她激灵了下,猛地回过神来。三个月……只剩三个月了……他恢复的速度的确不可思议,上次见他时,堪称弱不禁风,照那个状态看来,半年是最起码的。那么他所谓的不好的办法,必定是最具破坏性的。
她疑惑地看他,他垂眼凝视她,眸中满含缱倦的爱意。她怕看见这个,很快调开视线,刀锋一转划过他的耳畔,金错刀刃如秋霜,轻飘飘削下他一缕发来。她收刀退让,“既然只有三个月了,我何必白担杀人的罪名!这断发算代你受过,今天到此为止,你走或是我走,你任选一样。”
他灰心丧气,她这么绝情,他却依然不能怪她。
子时到了,又是漫天的焰火,红一簇绿一簇,照亮窗上的桃花纸。天寒地冻,真逼得她离开这里,一个姑娘家不安全。他按着伤口点头,“你留下,我走。”
她闻言转开身,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他心里涌起悲凉来,蹒跚着倒退,退到檐下,复回头望,她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莲灯静静坐着,听见他的脚步声渐次远了,方长出一口气。
与他对峙,就像打一场生死仗,她必须集中全部的注意力,比做任何事都累。她合起两手捂住脸,感觉肩头肌肉突突跳动,略缓了缓,才重新提起劲来。撑身打算回榻上,不经意看到重席上散落的一缕头发,她怔了下。刚才明明见他满头青丝,怎么落地就变了颜色?是烛火照得不真切么?她蹲下来仔细查看,伸手想去触,探了一半又火烧似的缩回来。犹豫再三,还是捡了起来——是了,没错,那头发托在手里,全白了。她心头狠狠撞了下,这么说来他的衰老在加速,只为快快复原,这么自残值得吗?
她盯着那缕头发看了半晌,忽而嘲讪一笑,他诡计多端,谁知道又使了什么障眼法!思及此,竟觉得又一次被他愚弄了。打开门,扬手将那缕头发扔了出去。
他并未走远,孤魂野鬼一样飘荡,受了伤,仍旧不愿意离开。站在黑暗里看着那屋舍,知道她在里面,也感到安心。
突然门打开了,他顿时一阵欢喜。也许她只是嘴上厉害,心里终究舍不下他,开门看他是否走远,说不定还会追出来。他精神振奋,连痛都忘了,谁知全是他的痴心妄想,她广袖一扬,像是抛了什么东西,然后重新折回屋里。他悄悄上前看,头发散落了满地……他垂袖站着,心一直往下坠,坠进了无底的深渊里,终于永世不得翻生。
☆、第74章
????莲灯对九色的许诺一向很当真,那天被临渊恐吓后,它两天没有好好吃东西,想是吓破了鹿胆,精神很萎靡。莲灯为了讨它欢心,特意带它去了城里专事养鹿的地方。
鹿苑对鹿来说是个噩梦,这里的圈养和神宫不一样,临渊养鹿是因为喜欢,这里养鹿全是冲着鹿茸和鹿肉。弱肉强食的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九色进门的时候有些惧怕,它能嗅到同类死亡的味道,脚下踟蹰着,裹足不前。莲灯发现了,停下问它,“改变心意了吗?如果不想进去,我们就回家。”
它犹豫着,最后对爱情的向往战胜了恐惧。莲灯轻轻抚摸它,温声道:“挑的时候要仔细些,宁缺毋滥。喜欢哪个你就扯扯我的衣袖,我们带它回去。”
九色点点头,随她进了栅栏里。
鹿奴比手在前面引路,边走边回头看九色,“这么漂亮的鹿真罕见,娘子养它花了不少心思吧?”
莲灯打趣,“那是自然的,它极聪明,和寻常的鹿不同,吃喝之外还要请老师讲课,听四书五经。”
鹿奴啧啧称奇,“可惜这里的鹿没有那么好的福气,雄鹿等角长成了就要锯。母鹿略大些宰杀取肉,送进大明宫去。”说着引进一条长长的甬道,笑道,“小的从没见过娘子这样的,替鹿娶亲,听上去真稀奇。前面的鹿圈里养了好几只漂亮的母鹿,想来鹿公子会喜欢。挑完了我再领下去清洗干净,打扮得漂漂亮亮随鹿公子荣返。”
莲灯听得发笑,九色和这里的鹿相比,当真就如贵公子一样。自小长在神宫,如今又搬进了齐王府,皇亲国戚比她还正宗,一声鹿公子实在当得起。
他们慢慢往前,拐过一个弯就看见个巨大的鹿场,里面的鹿是混养,有公有母。因为环境不怎么好,气味很熏人。莲灯掩了掩鼻子,连九色都受不了,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鹿奴开始尽心尽力地介绍,这只八个月大,那只刚满一岁……莲灯看九色的模样,似乎兴趣缺缺。她转头问它,“怎么了?还不高兴吗?那么多漂亮的姑娘,一个都不喜欢?”
九色晃晃脑袋,看样子是要白跑一趟了。莲灯叹了口气,打算带它离开,走了没几步,听见身后传来繁杂的脚步声,是一个杂役牵着一头母鹿,蛮狠地从圈里拖拽了出来。那鹿好像知道此去凶多吉少,奋力地刹着蹄子,可惜力量弱,被拖得踉踉跄跄。它抬眼看人,大而明亮的眼睛里装着恐惧和泪水,莲灯心都揪起来了,便问要将这鹿如何。
鹿奴道:“这头鹿脾气太犟,本来看它身条好,想让它多产几胎小鹿的,可它不让雄鹿近身……”想起面前是位女郎,说完尴尬地咧了咧嘴,“如此只有送到屠宰场去了,总不能白养着它吧!”
有时候缘分就在须臾之间产生,九色纵过去嗅了嗅,然后迈着小碎步回来,在她袖子上扯了一下。莲灯大感惊讶,“你喜欢它吗?”
,“用这个。”
她的速度极快,一瞬便将刀锋压在了他脖颈上,“你不会以为我舍不得杀你吧?”
伤口痛得厉害,肚子上破了个洞,冷风嗖嗖地灌进来。他咬牙支撑住,就算拿性命赌上一回吧,赌她对他不是全然无情的。他略略仰起头,让刀锋压得更紧实。她离他很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温暖。即便有这一刻也足了,他黯然想。沦落至此,实在是始料未及。他如今的感情就像火中取栗,明知道会灼伤自己,也全然不顾了。
“你要杀便杀吧,死在你手里,我不冤枉。”
她的刀尖又压紧半分,“果真想死,我就成全你。”
莲灯觉得自己有些难以自持了,她的性格里有嗜杀的成分,不知源自于哪里。杀了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喊,杀了他,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就都烟消云散了。她紧紧扣住刀把,喉咙里干渴得厉害,似乎只有血才能让她解渴。
他不想挣扎,语气平淡,“原本我的功力要半年才能恢复,我用了个不太好的办法,四十日内就做到了。我和你说过,身体回暖三年后大限将至,现在……我只剩三个月了。”他闭上了眼睛,“反正迟早会有一死,你想杀就杀吧!”
她激灵了下,猛地回过神来。三个月……只剩三个月了……他恢复的速度的确不可思议,上次见他时,堪称弱不禁风,照那个状态看来,半年是最起码的。那么他所谓的不好的办法,必定是最具破坏性的。
她疑惑地看他,他垂眼凝视她,眸中满含缱倦的爱意。她怕看见这个,很快调开视线,刀锋一转划过他的耳畔,金错刀刃如秋霜,轻飘飘削下他一缕发来。她收刀退让,“既然只有三个月了,我何必白担杀人的罪名!这断发算代你受过,今天到此为止,你走或是我走,你任选一样。”
他灰心丧气,她这么绝情,他却依然不能怪她。
子时到了,又是漫天的焰火,红一簇绿一簇,照亮窗上的桃花纸。天寒地冻,真逼得她离开这里,一个姑娘家不安全。他按着伤口点头,“你留下,我走。”
她闻言转开身,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他心里涌起悲凉来,蹒跚着倒退,退到檐下,复回头望,她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莲灯静静坐着,听见他的脚步声渐次远了,方长出一口气。
与他对峙,就像打一场生死仗,她必须集中全部的注意力,比做任何事都累。她合起两手捂住脸,感觉肩头肌肉突突跳动,略缓了缓,才重新提起劲来。撑身打算回榻上,不经意看到重席上散落的一缕头发,她怔了下。刚才明明见他满头青丝,怎么落地就变了颜色?是烛火照得不真切么?她蹲下来仔细查看,伸手想去触,探了一半又火烧似的缩回来。犹豫再三,还是捡了起来——是了,没错,那头发托在手里,全白了。她心头狠狠撞了下,这么说来他的衰老在加速,只为快快复原,这么自残值得吗?
她盯着那缕头发看了半晌,忽而嘲讪一笑,他诡计多端,谁知道又使了什么障眼法!思及此,竟觉得又一次被他愚弄了。打开门,扬手将那缕头发扔了出去。
他并未走远,孤魂野鬼一样飘荡,受了伤,仍旧不愿意离开。站在黑暗里看着那屋舍,知道她在里面,也感到安心。
突然门打开了,他顿时一阵欢喜。也许她只是嘴上厉害,心里终究舍不下他,开门看他是否走远,说不定还会追出来。他精神振奋,连痛都忘了,谁知全是他的痴心妄想,她广袖一扬,像是抛了什么东西,然后重新折回屋里。他悄悄上前看,头发散落了满地……他垂袖站着,心一直往下坠,坠进了无底的深渊里,终于永世不得翻生。
☆、第74章
????莲灯对九色的许诺一向很当真,那天被临渊恐吓后,它两天没有好好吃东西,想是吓破了鹿胆,精神很萎靡。莲灯为了讨它欢心,特意带它去了城里专事养鹿的地方。
鹿苑对鹿来说是个噩梦,这里的圈养和神宫不一样,临渊养鹿是因为喜欢,这里养鹿全是冲着鹿茸和鹿肉。弱肉强食的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九色进门的时候有些惧怕,它能嗅到同类死亡的味道,脚下踟蹰着,裹足不前。莲灯发现了,停下问它,“改变心意了吗?如果不想进去,我们就回家。”
它犹豫着,最后对爱情的向往战胜了恐惧。莲灯轻轻抚摸它,温声道:“挑的时候要仔细些,宁缺毋滥。喜欢哪个你就扯扯我的衣袖,我们带它回去。”
九色点点头,随她进了栅栏里。
鹿奴比手在前面引路,边走边回头看九色,“这么漂亮的鹿真罕见,娘子养它花了不少心思吧?”
莲灯打趣,“那是自然的,它极聪明,和寻常的鹿不同,吃喝之外还要请老师讲课,听四书五经。”
鹿奴啧啧称奇,“可惜这里的鹿没有那么好的福气,雄鹿等角长成了就要锯。母鹿略大些宰杀取肉,送进大明宫去。”说着引进一条长长的甬道,笑道,“小的从没见过娘子这样的,替鹿娶亲,听上去真稀奇。前面的鹿圈里养了好几只漂亮的母鹿,想来鹿公子会喜欢。挑完了我再领下去清洗干净,打扮得漂漂亮亮随鹿公子荣返。”
莲灯听得发笑,九色和这里的鹿相比,当真就如贵公子一样。自小长在神宫,如今又搬进了齐王府,皇亲国戚比她还正宗,一声鹿公子实在当得起。
他们慢慢往前,拐过一个弯就看见个巨大的鹿场,里面的鹿是混养,有公有母。因为环境不怎么好,气味很熏人。莲灯掩了掩鼻子,连九色都受不了,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鹿奴开始尽心尽力地介绍,这只八个月大,那只刚满一岁……莲灯看九色的模样,似乎兴趣缺缺。她转头问它,“怎么了?还不高兴吗?那么多漂亮的姑娘,一个都不喜欢?”
九色晃晃脑袋,看样子是要白跑一趟了。莲灯叹了口气,打算带它离开,走了没几步,听见身后传来繁杂的脚步声,是一个杂役牵着一头母鹿,蛮狠地从圈里拖拽了出来。那鹿好像知道此去凶多吉少,奋力地刹着蹄子,可惜力量弱,被拖得踉踉跄跄。它抬眼看人,大而明亮的眼睛里装着恐惧和泪水,莲灯心都揪起来了,便问要将这鹿如何。
鹿奴道:“这头鹿脾气太犟,本来看它身条好,想让它多产几胎小鹿的,可它不让雄鹿近身……”想起面前是位女郎,说完尴尬地咧了咧嘴,“如此只有送到屠宰场去了,总不能白养着它吧!”
有时候缘分就在须臾之间产生,九色纵过去嗅了嗅,然后迈着小碎步回来,在她袖子上扯了一下。莲灯大感惊讶,“你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