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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里。
虽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在重生前已经知道自己暗恋了很多年的这个女神,原来也一直在喜欢自己,可是,当他真的面对的时候,心中还是难免紧张。
因此,须臾之间,心跳频率陡然增快。
不过,作为一个心理年龄已经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迅速让自己淡定下来。
然后他看着燕子的脚,问燕子;“燕子,你的脚好了?”
“早就好了,昨晚擦了红花油之后,今天早上起来,脚上的肿就消了。”
“那就好,要不你风哥我还担心你今天上不了学了。”
“呵呵。”燕子调皮的笑了笑;“今天确实没有去上学,不过,风哥哥,你小妹即便没有去上学,成绩也不会倒退,因为,你小妹可以在家里自习。”
“嗯,这就好,燕子,你马上面临高考了,千万不能松懈。”杨风对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道。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自然知道,这个聪明伶俐的堂妹学习成绩很优异,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就在1995年的这一年,她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又考上了全省的金牌医科大学——湘雅医大。
大学毕业后,成为宝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里的一名主治医生。
嫁的老公则是宝庆市巡捕局刑侦大队的大队长,翌年便生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小子。
可谓是生活幸福美满,彻彻底底的人生赢家。
可杨风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因为,他在后世,看过无数的以重生为爽点的网络小说,在这些网络小说中,许许多多原生世界里人和事情,都因为主角们的重生而改变了。
甚至,原本那些在原生世界中幸福平安一辈子的人物,因为主角的重生,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命运,甚至过早陨落、凋谢。
因此,杨风也不得不担心。
要知道,燕子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堂妹。
在他的心目中,堪比亲妹妹。
“我知道,风哥哥,你就放心吧,你小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燕子调皮的笑道。
接着,她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堂哥杨风,又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闺蜜曹细妹,然后,调皮的吐了吐舌头,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自然知道自己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心里藏着什么鸟东东。
要知道,在后世,曹细妹也一直暗恋自己的事,还是这个堂妹亲口告诉自己的。
只是,燕子说得太晚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曹细妹已经名花有主。
而他呢,也有了女友。
所以,一切都晚了。
至于燕子为什么要选择在那个时候才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曹细妹一直不让燕子说,而且她也万万没想到,这个曹细妹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堂哥。
所以,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但这次,自己重生了,杨风再也不想错过让自己暗恋了一辈子的曹细妹。
当然,现在还不是时候。
现在曹细妹才只有15岁,正面临高考。
自己绝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去害了人家的前途。
再说,他也要趁这几年,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好好拼搏一番。
然后等自己事业有成了,那时,曹细妹也成年了,到那个时候,再表白也不晚。
……
由于燕子在现场,因此,胡咬金表现得又跟平时不一样了。
虽然他跟燕子一说话就会脸红,所以不敢跟燕子说话。
但如何在自己喜欢的妹纸勉强表现自己,这死胖子还是敢的。
所以,他一把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然后对杨风说;“风大侠,这些田鸡,让我老胡来帮你杀了吧。”
“不用麻烦你了胡咬金,我自己来。”
“没事。”胡咬金很大声的说;“我老胡不但会写小说,不但喜欢写小说,从小到大,也一直是个很勤快的人,如果要我闲的话,比干活还累,所以,风大侠,你就安安心心的陪两位妹妹聊天,我老胡呢,就来帮你杀这些田鸡,你就放心好了,我老胡保证会弄得干干净净。”
然后,这死胖子不由分说的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再去菜板上拿菜刀,准备去将这三四斤田鸡给杀了。
不知道这家伙是太心急了?还是太紧张了?
去菜板面前拿菜刀的时候,竟然不小心的滑了一下,啪的一下摔在地上。
“老胡,你怎么了?”杨风急忙去拉。
“胡咬金同学,你怎么了?”曹细妹也急忙弯着腰,去拉胡咬金。
“……”燕子虽然没说话,但也急了一下。
“没事没事。”胡咬金赶紧以一个自以为很潇洒的姿势,从地上爬了起来。
然后,将鼻血一抹,佯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道;“这点小风小浪,对于我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道完后,他从菜板上面拿起菜刀,然后到外面去杀田鸡了。
杨风怔了怔,朝燕子和曹细妹耸了耸肩,接着,也跟着出去了。
“胡咬金,让我来吧。”
……
杀田鸡其实很简单,但是很残忍,破杀的步骤是;先从田鸡的后背上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皮剥下来,接着再……(此处省略数百字)
杨风虽然不是什么佛门弟子,不会戒什么酒肉。
但是,他会以最人道的方式,来结束这些动物们的生命。
他宁愿少吃几口,也不愿意多延长这些动物们的痛苦。
要知道,虽然同样是死刑,可凌迟和安乐死,绝对是两码事。
因此,杨风在破杀这些田鸡的时候,他首先不是从田鸡的后背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田鸡的皮慢慢剥下来,而是直接一下将田鸡的脑袋给切掉。
将田鸡的脑袋切掉之后,接着,才开始下一个步骤。
这样一来,田鸡们所受的痛苦自然就大大的减少了。
……
三四斤田鸡,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虽然杨风昨晚专挑大的抓,小的统统不要。
可这三四斤田鸡,也有好几十只。
因此,他和胡咬金两个人差不多折腾了整整半个多小时,才总算将这些田鸡都杀完。
杀完之后,便用水清洗田鸡肉。
而这时,已经快六点钟了。
此时此刻,母亲也早将饭煮熟了。
她正忙着在厨房里洗辣椒、生姜以及葱花之类的佐料……
自己家里。
虽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在重生前已经知道自己暗恋了很多年的这个女神,原来也一直在喜欢自己,可是,当他真的面对的时候,心中还是难免紧张。
因此,须臾之间,心跳频率陡然增快。
不过,作为一个心理年龄已经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迅速让自己淡定下来。
然后他看着燕子的脚,问燕子;“燕子,你的脚好了?”
“早就好了,昨晚擦了红花油之后,今天早上起来,脚上的肿就消了。”
“那就好,要不你风哥我还担心你今天上不了学了。”
“呵呵。”燕子调皮的笑了笑;“今天确实没有去上学,不过,风哥哥,你小妹即便没有去上学,成绩也不会倒退,因为,你小妹可以在家里自习。”
“嗯,这就好,燕子,你马上面临高考了,千万不能松懈。”杨风对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道。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自然知道,这个聪明伶俐的堂妹学习成绩很优异,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就在1995年的这一年,她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又考上了全省的金牌医科大学——湘雅医大。
大学毕业后,成为宝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里的一名主治医生。
嫁的老公则是宝庆市巡捕局刑侦大队的大队长,翌年便生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小子。
可谓是生活幸福美满,彻彻底底的人生赢家。
可杨风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因为,他在后世,看过无数的以重生为爽点的网络小说,在这些网络小说中,许许多多原生世界里人和事情,都因为主角们的重生而改变了。
甚至,原本那些在原生世界中幸福平安一辈子的人物,因为主角的重生,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命运,甚至过早陨落、凋谢。
因此,杨风也不得不担心。
要知道,燕子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堂妹。
在他的心目中,堪比亲妹妹。
“我知道,风哥哥,你就放心吧,你小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燕子调皮的笑道。
接着,她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堂哥杨风,又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闺蜜曹细妹,然后,调皮的吐了吐舌头,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自然知道自己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心里藏着什么鸟东东。
要知道,在后世,曹细妹也一直暗恋自己的事,还是这个堂妹亲口告诉自己的。
只是,燕子说得太晚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曹细妹已经名花有主。
而他呢,也有了女友。
所以,一切都晚了。
至于燕子为什么要选择在那个时候才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曹细妹一直不让燕子说,而且她也万万没想到,这个曹细妹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堂哥。
所以,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但这次,自己重生了,杨风再也不想错过让自己暗恋了一辈子的曹细妹。
当然,现在还不是时候。
现在曹细妹才只有15岁,正面临高考。
自己绝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去害了人家的前途。
再说,他也要趁这几年,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好好拼搏一番。
然后等自己事业有成了,那时,曹细妹也成年了,到那个时候,再表白也不晚。
……
由于燕子在现场,因此,胡咬金表现得又跟平时不一样了。
虽然他跟燕子一说话就会脸红,所以不敢跟燕子说话。
但如何在自己喜欢的妹纸勉强表现自己,这死胖子还是敢的。
所以,他一把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然后对杨风说;“风大侠,这些田鸡,让我老胡来帮你杀了吧。”
“不用麻烦你了胡咬金,我自己来。”
“没事。”胡咬金很大声的说;“我老胡不但会写小说,不但喜欢写小说,从小到大,也一直是个很勤快的人,如果要我闲的话,比干活还累,所以,风大侠,你就安安心心的陪两位妹妹聊天,我老胡呢,就来帮你杀这些田鸡,你就放心好了,我老胡保证会弄得干干净净。”
然后,这死胖子不由分说的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再去菜板上拿菜刀,准备去将这三四斤田鸡给杀了。
不知道这家伙是太心急了?还是太紧张了?
去菜板面前拿菜刀的时候,竟然不小心的滑了一下,啪的一下摔在地上。
“老胡,你怎么了?”杨风急忙去拉。
“胡咬金同学,你怎么了?”曹细妹也急忙弯着腰,去拉胡咬金。
“……”燕子虽然没说话,但也急了一下。
“没事没事。”胡咬金赶紧以一个自以为很潇洒的姿势,从地上爬了起来。
然后,将鼻血一抹,佯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道;“这点小风小浪,对于我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道完后,他从菜板上面拿起菜刀,然后到外面去杀田鸡了。
杨风怔了怔,朝燕子和曹细妹耸了耸肩,接着,也跟着出去了。
“胡咬金,让我来吧。”
……
杀田鸡其实很简单,但是很残忍,破杀的步骤是;先从田鸡的后背上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皮剥下来,接着再……(此处省略数百字)
杨风虽然不是什么佛门弟子,不会戒什么酒肉。
但是,他会以最人道的方式,来结束这些动物们的生命。
他宁愿少吃几口,也不愿意多延长这些动物们的痛苦。
要知道,虽然同样是死刑,可凌迟和安乐死,绝对是两码事。
因此,杨风在破杀这些田鸡的时候,他首先不是从田鸡的后背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田鸡的皮慢慢剥下来,而是直接一下将田鸡的脑袋给切掉。
将田鸡的脑袋切掉之后,接着,才开始下一个步骤。
这样一来,田鸡们所受的痛苦自然就大大的减少了。
……
三四斤田鸡,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虽然杨风昨晚专挑大的抓,小的统统不要。
可这三四斤田鸡,也有好几十只。
因此,他和胡咬金两个人差不多折腾了整整半个多小时,才总算将这些田鸡都杀完。
杀完之后,便用水清洗田鸡肉。
而这时,已经快六点钟了。
此时此刻,母亲也早将饭煮熟了。
她正忙着在厨房里洗辣椒、生姜以及葱花之类的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