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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文学 www.90wx.cc,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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