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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余蝶珍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那个号码她烂熟于心。舒悫鹉琻上面写道:“国庆节的夜晚我来找你。”余蝶珍瞟了一眼桌面上的台历,九月二十八号,原来郑哲希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再来找她,时间不知不觉,而她后知后觉,可是郑哲希现在却发短信给她,说国庆节的夜晚,他来找她。
余蝶珍没有回复任何东西。
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以前离开郑哲希的时候也没有这种感觉,她这次是惊讶郑哲希来找她了,以前是认为理所当然。
他是知道这件事了吗?他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呢?
余蝶珍摇摇头,他应该是早就知道了的,林喆或者是江秀贤都会去批斗他,他绝不是因为知道这件事才来找自己的。余蝶珍忽然觉得已经记不清他的面貌了,不过是两个多月,她却感觉离开了他二十多年,一日如隔三秋。她的确也很想念他,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从刚开始因为孩子的迷茫一直到现在决意生下来,她都很想郑哲希在自己身边。她想过,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她和郑哲希早就结婚生子了,何必落到现在这般田地。
明明相爱,却还要互相伤害。
身上的棱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在伤害之中被磨损,然后磨出缺口,用来容纳对方的缺点。都是刺猬,才会如此吧,可也可以用刺的另一边,最柔软的躯体互相拥抱。
若他回来,我定如此。
余蝶珍看见余母提着午饭进入诊所,小哲开心地摇着尾巴扑向她。余母不让余蝶珍叫外卖,所以就亲自送饭,余父知道这件事之后,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似乎比谁都焦虑,戒掉的烟又一次拿了起来,余母每日闻到烟味就和他吵架。
余蝶珍最不愿看到的就是父母因为她而忧愁,可她无法消去这些忧愁。
也许这是她最对不起自己父母的一件事了,她从小成绩就很好,险些溺水而死,可她大难不死,她不奢求后福,她觉得没死,就已经是最大的福了。
可她失去了外婆。
也算不得什么福吧。
余蝶珍终于等到郑哲希的到来。她坐在柜台后,看着郑哲希把车停到诊所前的停车位上,然后大步流星地进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看着那件白色衬衫忽然觉得很怀念,怀念那些岁月里的少年。那个时候会有节假日,而如今每天都是在工作。仿佛瞬间失去了自由。
郑哲希看到她的那刻目光变得如水一般,他说:“今天是国庆节,医院里给我放假了,我们今晚去江边看烟花吧。”
余蝶珍知道他不容她拒绝,点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出了神。郑哲希被看得浑身不自在,随后说:“这件衬衫是高中的,那个时候太大,现在刚刚好,所以我就穿了。”
“我知道。”余蝶珍笑起来。
郑哲希沉默了,他看着她的笑容,然后看到她的长发,被灯光照得泛光,她的黑发还是很顺滑吧。郑哲希曾经去学飘柔的广告那样摸过。他努力去从她的眼睛里去看看这个笑容是不是虚假的,自己那个时候就那样勒令她脱衣服,又羞辱她,让她滚,她应该很恨自己才对。可是她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今晚我来接你。”郑哲希说道。
“在咖啡馆那边接我吧。”
郑哲希点点头,然后离开了诊所。
余蝶珍目送他离开的背影,和那些年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当初买大了的白衬衫突然间合身了。她真的记得那件白衬衫,因为她曾经在袖子边用签字笔划到了一条线,那条线洗不掉,沉淀了这么多年它还在那里,陪着这件白衬衫的主人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白衬衫不比那时候白,就像人已经不再是旧时的那一个。
余蝶珍下午关掉诊所的门,回去咖啡馆三楼的居所,她从衣柜里翻出一条半身长裙,孔雀绿色,是江秀贤在她十八岁前送的,她再翻了翻,就找到了一件很久没有穿的白色雪纺衫,她洗了一个澡,换上了这两件很久都没有再穿过的衣服,她站在落地镜前,发觉还是挺合身的。用风筒吹干了头发,她就躺在床上,等待着郑哲希的电话。
六点钟郑哲希才打电话来,她已经很饿了,随意去吃了一份意粉,已经到了七点半,然后郑哲希把车停靠在路边,说要步行到那里。
余蝶珍和他并排走着,其实也有很多人把车停靠在路边就向那边走去... -->>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余蝶珍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那个号码她烂熟于心。舒悫鹉琻上面写道:“国庆节的夜晚我来找你。”余蝶珍瞟了一眼桌面上的台历,九月二十八号,原来郑哲希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再来找她,时间不知不觉,而她后知后觉,可是郑哲希现在却发短信给她,说国庆节的夜晚,他来找她。
余蝶珍没有回复任何东西。
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以前离开郑哲希的时候也没有这种感觉,她这次是惊讶郑哲希来找她了,以前是认为理所当然。
他是知道这件事了吗?他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呢?
余蝶珍摇摇头,他应该是早就知道了的,林喆或者是江秀贤都会去批斗他,他绝不是因为知道这件事才来找自己的。余蝶珍忽然觉得已经记不清他的面貌了,不过是两个多月,她却感觉离开了他二十多年,一日如隔三秋。她的确也很想念他,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从刚开始因为孩子的迷茫一直到现在决意生下来,她都很想郑哲希在自己身边。她想过,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她和郑哲希早就结婚生子了,何必落到现在这般田地。
明明相爱,却还要互相伤害。
身上的棱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在伤害之中被磨损,然后磨出缺口,用来容纳对方的缺点。都是刺猬,才会如此吧,可也可以用刺的另一边,最柔软的躯体互相拥抱。
若他回来,我定如此。
余蝶珍看见余母提着午饭进入诊所,小哲开心地摇着尾巴扑向她。余母不让余蝶珍叫外卖,所以就亲自送饭,余父知道这件事之后,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似乎比谁都焦虑,戒掉的烟又一次拿了起来,余母每日闻到烟味就和他吵架。
余蝶珍最不愿看到的就是父母因为她而忧愁,可她无法消去这些忧愁。
也许这是她最对不起自己父母的一件事了,她从小成绩就很好,险些溺水而死,可她大难不死,她不奢求后福,她觉得没死,就已经是最大的福了。
可她失去了外婆。
也算不得什么福吧。
余蝶珍终于等到郑哲希的到来。她坐在柜台后,看着郑哲希把车停到诊所前的停车位上,然后大步流星地进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看着那件白色衬衫忽然觉得很怀念,怀念那些岁月里的少年。那个时候会有节假日,而如今每天都是在工作。仿佛瞬间失去了自由。
郑哲希看到她的那刻目光变得如水一般,他说:“今天是国庆节,医院里给我放假了,我们今晚去江边看烟花吧。”
余蝶珍知道他不容她拒绝,点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出了神。郑哲希被看得浑身不自在,随后说:“这件衬衫是高中的,那个时候太大,现在刚刚好,所以我就穿了。”
“我知道。”余蝶珍笑起来。
郑哲希沉默了,他看着她的笑容,然后看到她的长发,被灯光照得泛光,她的黑发还是很顺滑吧。郑哲希曾经去学飘柔的广告那样摸过。他努力去从她的眼睛里去看看这个笑容是不是虚假的,自己那个时候就那样勒令她脱衣服,又羞辱她,让她滚,她应该很恨自己才对。可是她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今晚我来接你。”郑哲希说道。
“在咖啡馆那边接我吧。”
郑哲希点点头,然后离开了诊所。
余蝶珍目送他离开的背影,和那些年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当初买大了的白衬衫突然间合身了。她真的记得那件白衬衫,因为她曾经在袖子边用签字笔划到了一条线,那条线洗不掉,沉淀了这么多年它还在那里,陪着这件白衬衫的主人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白衬衫不比那时候白,就像人已经不再是旧时的那一个。
余蝶珍下午关掉诊所的门,回去咖啡馆三楼的居所,她从衣柜里翻出一条半身长裙,孔雀绿色,是江秀贤在她十八岁前送的,她再翻了翻,就找到了一件很久没有穿的白色雪纺衫,她洗了一个澡,换上了这两件很久都没有再穿过的衣服,她站在落地镜前,发觉还是挺合身的。用风筒吹干了头发,她就躺在床上,等待着郑哲希的电话。
六点钟郑哲希才打电话来,她已经很饿了,随意去吃了一份意粉,已经到了七点半,然后郑哲希把车停靠在路边,说要步行到那里。
余蝶珍和他并排走着,其实也有很多人把车停靠在路边就向那边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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