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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聪明人
丁淼双手支着额头不吭声。其实在这件事情上,他本应该是许庭生的盟友才对。但是,何二十七找上了他。利益和威胁当然都是必须要考虑的东西,但是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念头,亲手打败然后弄死许庭生。
三年之前,岩州上层圈子里最受认可和赞誉的年轻人,叫做丁淼。甚至当丁森回国,抢走他的继承权的时候,不论家族内外,都有很多人为他不平。
后来,人们开始喜欢谈论另一个人。
丁家关系命脉的根本,货运和外贸业务,现在被黑马会抱团压制,重点开拓的地产方向,更是被至诚压得几乎抬不起头来。而这一切,丁淼很清楚,其实都是因为许庭生的存在。
“没有许庭生,黑马会就会分崩离析。他是必须搬开的绊脚石。”
二十七专心致志在看自己的手。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关节小,肤白而且细腻,指甲修剪得很用心。这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更别提煤老板了。
十指如琴弦轻柔起伏,偶尔忘我的时候,二十七会露出这种类似女人的妩媚姿态。他本来就长得漂亮,有一种男人的好看,叫做“妖”。
六月份,衬衫袖扣依然扣着。因为只要稍稍挽起,便会露出他手臂上的疤。那是牙齿咬过留下的疤痕,至今无比清晰。
像这样的伤疤二十七周身各处加起来有无数,其中一些是其他东西留下的,比如鞭子,刀,热铁……
二十七还不是二十七之前的故事:俊美少年十四岁家道中落,认了一个当时并州有名的大人物做干爹,被接到家里生活。从此锦衣玉食……生不如死。
可是他活下来了。二十岁把干爹埋在矿洞里,二十七留了活口,对着呼吸孔喊:“干爹,你还活着吗?”
底下那位曾经的枭雄呜哇呜哇出声。
“干爹放心,我一定救你。”他笑着说。
那天夕阳西下,风卷,扬尘。何二十七曲腿坐在漆黑一片的矿山上,面前站着他噤若寒蝉的干娘和干姐。
一身精致艳丽的花旦装扮,婉转唱着干爹平常最喜欢听他唱的几个唱段,何二十七指扣兰花,慢条斯理的……把一勺勺铁水……灌进脚边的呼吸孔。
他每灌一勺,脚下那个惨叫一声,身边两人失声哭出半嗓。
何二十七闭目享受这一切,“唱得好。叫的也好听。干爹,你以前就是这么夸我的,您没忘记吧?没忘就好,你放心,干娘干姐这,有我呢。”
后来,他的干娘与干姐被尽心“侍奉”,直至不知去向。
再后来,他在唾弃声中,在谁都瞧不起,谁都当他只是块肥肉,想要一口吞下的情况下,站住了,然后用三年时间,成为了何二十七。
这个过程具体如何,知道内情的人不多。但是并州三十内部有句话:宁惹二十四,不惹二十七。是因为有些东西,正常人一想,就毛骨悚然。
何二十七抬头看一眼丁淼。他知道他在挣扎。他更知道,丁淼最后一定会答应自己的提议。因为,聪明人其实比傻子更好骗。
就像你打牌的时候想要偷鸡,聪明人盯着你手上剩下的那把牌考虑再三,最后却让你成功一把出完。而傻子,一定会炸你。
如果你撒了一个谎被揭穿。傻子会说:你骗人,我不听你说了。聪明人会想:来吧,我当然可以洞察真相。
所以,骗一个聪明人,你只需要让他成功证实自己的聪明就好。撒第一个谎,被他看透,承认,然后你就可以撒第二个谎了,实在不行你接着撒第三个。
在刚刚的对话过程中,何二十七被拆穿一次,看穿两次,还有一次他情绪失控以致失态,说了不少实话……他已经成功让丁淼将他“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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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聪明人
丁淼双手支着额头不吭声。其实在这件事情上,他本应该是许庭生的盟友才对。但是,何二十七找上了他。利益和威胁当然都是必须要考虑的东西,但是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念头,亲手打败然后弄死许庭生。
三年之前,岩州上层圈子里最受认可和赞誉的年轻人,叫做丁淼。甚至当丁森回国,抢走他的继承权的时候,不论家族内外,都有很多人为他不平。
后来,人们开始喜欢谈论另一个人。
丁家关系命脉的根本,货运和外贸业务,现在被黑马会抱团压制,重点开拓的地产方向,更是被至诚压得几乎抬不起头来。而这一切,丁淼很清楚,其实都是因为许庭生的存在。
“没有许庭生,黑马会就会分崩离析。他是必须搬开的绊脚石。”
二十七专心致志在看自己的手。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关节小,肤白而且细腻,指甲修剪得很用心。这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更别提煤老板了。
十指如琴弦轻柔起伏,偶尔忘我的时候,二十七会露出这种类似女人的妩媚姿态。他本来就长得漂亮,有一种男人的好看,叫做“妖”。
六月份,衬衫袖扣依然扣着。因为只要稍稍挽起,便会露出他手臂上的疤。那是牙齿咬过留下的疤痕,至今无比清晰。
像这样的伤疤二十七周身各处加起来有无数,其中一些是其他东西留下的,比如鞭子,刀,热铁……
二十七还不是二十七之前的故事:俊美少年十四岁家道中落,认了一个当时并州有名的大人物做干爹,被接到家里生活。从此锦衣玉食……生不如死。
可是他活下来了。二十岁把干爹埋在矿洞里,二十七留了活口,对着呼吸孔喊:“干爹,你还活着吗?”
底下那位曾经的枭雄呜哇呜哇出声。
“干爹放心,我一定救你。”他笑着说。
那天夕阳西下,风卷,扬尘。何二十七曲腿坐在漆黑一片的矿山上,面前站着他噤若寒蝉的干娘和干姐。
一身精致艳丽的花旦装扮,婉转唱着干爹平常最喜欢听他唱的几个唱段,何二十七指扣兰花,慢条斯理的……把一勺勺铁水……灌进脚边的呼吸孔。
他每灌一勺,脚下那个惨叫一声,身边两人失声哭出半嗓。
何二十七闭目享受这一切,“唱得好。叫的也好听。干爹,你以前就是这么夸我的,您没忘记吧?没忘就好,你放心,干娘干姐这,有我呢。”
后来,他的干娘与干姐被尽心“侍奉”,直至不知去向。
再后来,他在唾弃声中,在谁都瞧不起,谁都当他只是块肥肉,想要一口吞下的情况下,站住了,然后用三年时间,成为了何二十七。
这个过程具体如何,知道内情的人不多。但是并州三十内部有句话:宁惹二十四,不惹二十七。是因为有些东西,正常人一想,就毛骨悚然。
何二十七抬头看一眼丁淼。他知道他在挣扎。他更知道,丁淼最后一定会答应自己的提议。因为,聪明人其实比傻子更好骗。
就像你打牌的时候想要偷鸡,聪明人盯着你手上剩下的那把牌考虑再三,最后却让你成功一把出完。而傻子,一定会炸你。
如果你撒了一个谎被揭穿。傻子会说:你骗人,我不听你说了。聪明人会想:来吧,我当然可以洞察真相。
所以,骗一个聪明人,你只需要让他成功证实自己的聪明就好。撒第一个谎,被他看透,承认,然后你就可以撒第二个谎了,实在不行你接着撒第三个。
在刚刚的对话过程中,何二十七被拆穿一次,看穿两次,还有一次他情绪失控以致失态,说了不少实话……他已经成功让丁淼将他“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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