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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这是个关键词。
李杰发现边境这个杀手用词还是非常严谨的,他不能确定正在逼近的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已经做出判断,是生物。起码不会是霸天虎,当然也不会是丧尸,不然他不会这么说。
李杰的感官也非常的敏锐,不管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他同样有着强烈的对危险的预感和预判。在遇到边境以前,他这方面的能力在身边的人中是首屈一指的。
李杰和边境的根本区别是在灾难前,李杰是在麻将桌上,在夜店的灯红酒绿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混吃等死。而边境则是睡觉也从来不脱衣服,睡着了也半睁着眼睛,手永远放在枪上。如果说李杰在灾难后不管从身体状态上还是从精神意识上都已经脱胎换骨,但这种改变再怎么也就几年,和边境那种随时都走在死亡边缘的人是没法比的。
杀手,那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杰觉得边境还是靠得住的,灾难改变了一切,对于杀手而言也是一样。甚至可以说,如果他们曾经想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得的话,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了。
边境的头发很长。其实从“圣城”逃出来的奴隶头发都很长,不过和其他人的头发又长又乱相比,现在边境的头发经过梳理和清洗,看起来很柔顺,如果只看背影的话,会以为这是个女人。其实李杰认真观察过边境,他的长相不像林野那样美得可以把女人都比下去,但是他的五官还是比较细致的,脸型的线条也很漂亮,尤其是一个尖下巴,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遇到的话,你会以为他是一个体弱而且气质也比较偏女性的人。这样的人在城市里也很常见,而常见就是对杀手最好的伪装。
这个时候,李杰和边境一起站在山头上,距离他大约有5米,从侧后方看上去,如果边境把耳朵拉尖一些,把背上背的88狙换成一张弓,那他就很有些精灵王子勒格拉斯的味道了。李杰还没有完全见到边境展现他的实力,但在这一瞬间,他隐约觉得这儿家伙有几分像哪个长得很像女人,却被称为最接近于神的黄金圣斗士。甚至连他说话的那种腔调、音质以及气质都有几分像,尤其是气质。李杰在遇到那个混血美女黎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战斗力相当具有当沙加的潜质,问题是,黎索比他想象的还要有爱心,而且在谭皎那里那种低眉顺眼像个小媳妇一样的态度,让她的气质大大的打了折扣。
眼前这个边境倒真让李杰觉得有点处女座沙加的味道,果真如此,而这个家伙又真心的接受他的话,那他就赚大了。
也许,他可以重建他的黄金小队?虽然他从来就没有凑齐十二个黄金果。
边境大概并不知道李杰正在想什么,但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跟他废话。在李杰看来,很多厉害的家伙其实都是很无趣的,就像李恩慧、鲁斯,而有趣的家伙好像陈重,胡欢,似乎又没那么大的本事。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但是,生物?这个词也用得相当的幽默啊。
同时,也用得相当的准确。
因为这个时候,李杰也已经觉察到了远方山林中的异动,月光被云层遮住,黎明之前的山林隐隐绰绰,没有风,但李杰感觉到了一股不安的气息。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遇到过什么丧尸类以外的怪异生物,但对于地球原先的生物,他们了解得也不多。在很长时间里,除了人和人制造出来的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其他,即使想关注,那也是关注不到的。
当月亮穿过云层,再次将如水的月光涂抹在树木稀少,杂草丛生的山坡上的时候,李杰骤然看到对面的一个山头上多了一个身影,那身影蹲坐在地,头朝月亮,突然毫无征兆的引吭高歌起来。
“嗷嗷嗷呜”
那最后一声尾音极长,也极有穿透力。
那是,狼。
曾经很常见,后来又已经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很久的动物。
至少,李杰在此之前就从来没有在野地里见过狼。
如果季忆在的话,应该会很兴奋?那孩子对人很不以为然,对野生动物倒很亲切。只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
“季忆。”李杰和远处对面山头上的狼遥遥的对视着,嘴角挂着一点笑意,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哀伤,李杰从来就不喜欢装艺,只是他心里的哀伤像冰雪溶化后的湖,溢满了他心灵的每一个角落,让他无处可藏。
“季忆啊。”李杰心里默默的念着那个女孩的名字,默默的在心里说:“我信守了我们的诺言活下来了,你也不要失约啊。”
李杰和边境与对面山头上的那头狼的距离,目测大约1公里的样子,如果边境把背上的88狙取下来,李杰相信以他的枪法,即使是用很被人诟病,尤其是在射程和精准度上差强人意的88狙,边境也能很轻松的将那头狼干掉。不过边境没有这么做,他甚至一点把枪从背上取下来的动作都没有。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头狼,当那头狼突然停止叫声,低头朝他们看来的时候,边境轻轻的笑了一下。
李杰从侧面看着边境,只一个瞬间,他就读懂了边境的笑容
对面那头狼跳下山顶上落脚的石块,紧跟着,那个山头的后面,潮水一般的涌出了很多狼来。它们发出一种好像战鼓一般的嗷嗷的叫声,争先恐后的从山头那边冲出来,那种声音,既有一种发现猎物的兴奋,又有一种面临强敌的紧张。
在这个星球上,尤其是在城市遍布,公路铁路交通像血管一样铺展,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满世界跑的现代社会,人狼之间的战争,早已变成了远古的传说。
李杰拿起对讲机来,说:“鲁斯,让大家都回到车里,有狼群向我们逼来,尽量不要和它们纠缠,尤其不要开枪。”
李杰不是季忆,他想到的首先不是什么保护野生动物,而是自己的队伍的安全。谁都没有和狼群战斗的经验,如果展开近战,也许他们会吃大亏,而如果开枪,又很容易把他们暴露出来。
不过,边境却没有和李杰一起回到队伍中去,比起狼群来,他更需要防范的,是来自同类的威胁。
当李杰背着枪,从山顶上一路狂奔到山下的公路边的时候,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从把李杰的车队堵住的泥石流堆积出来的土坡后面窜出来了。距离太近,李杰也没有来得及跑回车上,只能拔出了和枪一起背在背上的砍刀。那种砍刀是从净土教士兵身上缴获的,长约60公分,刀身有一定的弧度,所用的材质十分优良,而且做工也很精细,是用现代的工艺制造出来的古典战刀。
李杰将战刀拔出来的时候,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泛起一片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让那几头扑面而来的狼迟疑了一下,它们对李杰身上的肉充满了兴趣,但是对李杰手里的刀却心怀疑惧。李杰笑了起来,小样,几年前,你们不就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吗?虽然看起来你们很有气势,但是和你们的祖先比起来,你们的彪悍就差得太远了。
这些狼对人的气味并不陌生,或许它们有些就如李杰所说,是从动物园逃出去的狼繁殖的后代,当然也会有野生的狼加入,不然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 -->>
生物,这是个关键词。
李杰发现边境这个杀手用词还是非常严谨的,他不能确定正在逼近的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已经做出判断,是生物。起码不会是霸天虎,当然也不会是丧尸,不然他不会这么说。
李杰的感官也非常的敏锐,不管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他同样有着强烈的对危险的预感和预判。在遇到边境以前,他这方面的能力在身边的人中是首屈一指的。
李杰和边境的根本区别是在灾难前,李杰是在麻将桌上,在夜店的灯红酒绿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混吃等死。而边境则是睡觉也从来不脱衣服,睡着了也半睁着眼睛,手永远放在枪上。如果说李杰在灾难后不管从身体状态上还是从精神意识上都已经脱胎换骨,但这种改变再怎么也就几年,和边境那种随时都走在死亡边缘的人是没法比的。
杀手,那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杰觉得边境还是靠得住的,灾难改变了一切,对于杀手而言也是一样。甚至可以说,如果他们曾经想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得的话,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了。
边境的头发很长。其实从“圣城”逃出来的奴隶头发都很长,不过和其他人的头发又长又乱相比,现在边境的头发经过梳理和清洗,看起来很柔顺,如果只看背影的话,会以为这是个女人。其实李杰认真观察过边境,他的长相不像林野那样美得可以把女人都比下去,但是他的五官还是比较细致的,脸型的线条也很漂亮,尤其是一个尖下巴,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遇到的话,你会以为他是一个体弱而且气质也比较偏女性的人。这样的人在城市里也很常见,而常见就是对杀手最好的伪装。
这个时候,李杰和边境一起站在山头上,距离他大约有5米,从侧后方看上去,如果边境把耳朵拉尖一些,把背上背的88狙换成一张弓,那他就很有些精灵王子勒格拉斯的味道了。李杰还没有完全见到边境展现他的实力,但在这一瞬间,他隐约觉得这儿家伙有几分像哪个长得很像女人,却被称为最接近于神的黄金圣斗士。甚至连他说话的那种腔调、音质以及气质都有几分像,尤其是气质。李杰在遇到那个混血美女黎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战斗力相当具有当沙加的潜质,问题是,黎索比他想象的还要有爱心,而且在谭皎那里那种低眉顺眼像个小媳妇一样的态度,让她的气质大大的打了折扣。
眼前这个边境倒真让李杰觉得有点处女座沙加的味道,果真如此,而这个家伙又真心的接受他的话,那他就赚大了。
也许,他可以重建他的黄金小队?虽然他从来就没有凑齐十二个黄金果。
边境大概并不知道李杰正在想什么,但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跟他废话。在李杰看来,很多厉害的家伙其实都是很无趣的,就像李恩慧、鲁斯,而有趣的家伙好像陈重,胡欢,似乎又没那么大的本事。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但是,生物?这个词也用得相当的幽默啊。
同时,也用得相当的准确。
因为这个时候,李杰也已经觉察到了远方山林中的异动,月光被云层遮住,黎明之前的山林隐隐绰绰,没有风,但李杰感觉到了一股不安的气息。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遇到过什么丧尸类以外的怪异生物,但对于地球原先的生物,他们了解得也不多。在很长时间里,除了人和人制造出来的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其他,即使想关注,那也是关注不到的。
当月亮穿过云层,再次将如水的月光涂抹在树木稀少,杂草丛生的山坡上的时候,李杰骤然看到对面的一个山头上多了一个身影,那身影蹲坐在地,头朝月亮,突然毫无征兆的引吭高歌起来。
“嗷嗷嗷呜”
那最后一声尾音极长,也极有穿透力。
那是,狼。
曾经很常见,后来又已经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很久的动物。
至少,李杰在此之前就从来没有在野地里见过狼。
如果季忆在的话,应该会很兴奋?那孩子对人很不以为然,对野生动物倒很亲切。只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
“季忆。”李杰和远处对面山头上的狼遥遥的对视着,嘴角挂着一点笑意,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哀伤,李杰从来就不喜欢装艺,只是他心里的哀伤像冰雪溶化后的湖,溢满了他心灵的每一个角落,让他无处可藏。
“季忆啊。”李杰心里默默的念着那个女孩的名字,默默的在心里说:“我信守了我们的诺言活下来了,你也不要失约啊。”
李杰和边境与对面山头上的那头狼的距离,目测大约1公里的样子,如果边境把背上的88狙取下来,李杰相信以他的枪法,即使是用很被人诟病,尤其是在射程和精准度上差强人意的88狙,边境也能很轻松的将那头狼干掉。不过边境没有这么做,他甚至一点把枪从背上取下来的动作都没有。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头狼,当那头狼突然停止叫声,低头朝他们看来的时候,边境轻轻的笑了一下。
李杰从侧面看着边境,只一个瞬间,他就读懂了边境的笑容
对面那头狼跳下山顶上落脚的石块,紧跟着,那个山头的后面,潮水一般的涌出了很多狼来。它们发出一种好像战鼓一般的嗷嗷的叫声,争先恐后的从山头那边冲出来,那种声音,既有一种发现猎物的兴奋,又有一种面临强敌的紧张。
在这个星球上,尤其是在城市遍布,公路铁路交通像血管一样铺展,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满世界跑的现代社会,人狼之间的战争,早已变成了远古的传说。
李杰拿起对讲机来,说:“鲁斯,让大家都回到车里,有狼群向我们逼来,尽量不要和它们纠缠,尤其不要开枪。”
李杰不是季忆,他想到的首先不是什么保护野生动物,而是自己的队伍的安全。谁都没有和狼群战斗的经验,如果展开近战,也许他们会吃大亏,而如果开枪,又很容易把他们暴露出来。
不过,边境却没有和李杰一起回到队伍中去,比起狼群来,他更需要防范的,是来自同类的威胁。
当李杰背着枪,从山顶上一路狂奔到山下的公路边的时候,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从把李杰的车队堵住的泥石流堆积出来的土坡后面窜出来了。距离太近,李杰也没有来得及跑回车上,只能拔出了和枪一起背在背上的砍刀。那种砍刀是从净土教士兵身上缴获的,长约60公分,刀身有一定的弧度,所用的材质十分优良,而且做工也很精细,是用现代的工艺制造出来的古典战刀。
李杰将战刀拔出来的时候,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泛起一片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让那几头扑面而来的狼迟疑了一下,它们对李杰身上的肉充满了兴趣,但是对李杰手里的刀却心怀疑惧。李杰笑了起来,小样,几年前,你们不就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吗?虽然看起来你们很有气势,但是和你们的祖先比起来,你们的彪悍就差得太远了。
这些狼对人的气味并不陌生,或许它们有些就如李杰所说,是从动物园逃出去的狼繁殖的后代,当然也会有野生的狼加入,不然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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