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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都在客栈休息,可是顾振华翻来覆去,根本就睡不着,通过聊天,他终于搞清楚了状况。
贺忠厚是成国公朱纯臣的账房先生,他本来是去山西,处理账目。结果这时候李自成已经在西安称帝,大顺军向着山西席卷而来,他们才慌慌忙忙的回京,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自己。
而且顾振华还从陆勇口中得知,原本贺忠厚有个儿子名叫贺方,是国公府的护卫,在崇祯九年的时候,鞑子入关抢掠,他们在天津和鞑子撞在了一起。
贺方当时带着几个护卫拼死力战,陆勇带着老头贺忠厚,还有其他人得以逃出了虎口。等到三天之后,他们再回去的时候,只找到了几具烧焦的尸体。
顾振华的身量和贺方极为相似,又是被陨石砸中,浑身黑漆漆的,勾起了贺忠厚的记忆,因此才不顾一切的把他给救了。
弄清楚了前因后果,顾振华只觉得仿佛三九天掉到了冰窟窿之中,他读过史书,眼下距离李自成打进北京,只有不到一个月了,距离满清入关也还不到两个月。
只有这点时间,自己能做什么啊,哪怕早一年半载,说不定还有希望,可是都到了这个地步,还能改变什么?难道老天爷让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就是为了见证历史的悲剧么!
除了甲申之变,还有更现实的威胁,贺忠厚和陆勇都是成国公府上的人。放在平时,这绝对是一条粗大的毛腿,值得不顾一切的抱上去。可是现在就不同了,顾振华清楚的记得李自成打进了北京之后,朱纯臣做为勋贵的代表,直接被砍头了。
本来就是末世,又沾上了一个倒霉蛋,这等于是给死刑上了双保险啊,想不死都难了!
顾振华哪还有心思睡觉啊,他索性坐了起来,绞尽脑汁的想着出路,大明朝不用想了,李自成的大顺也肯定不顺,至于满清,一想到耻辱的猪尾巴,顾振华只会恶心!
而且就算是昧着良心给满清做事,也没有好下场,就拿洪承畴来说,那么孝顺,最后还是落到了“贰臣传”里头,给满清当狗,还被主人啐了一口痰。
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个出路,那就是南明!满清入关并没有立刻就占领整个中国,东南和西南的军民还在奋死抗敌,战火一直烧到了康熙年间,前后持续了几十年。
如果投靠南明,凭着自己的本事,拉起一支队伍,和满清对着干,能打赢最好,如果不能赢,就远遁海外,总之不能屈膝当奴才。
提到组织队伍,训练军队,顾振华还是有些信心的,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入伍了,在军队里头足足呆了五年,后来因为和上级发生了冲突,才毅然离开军队,靠着自己的努力,创立了地产公司,不到五年时间,身价暴涨到几十个亿。
想到曾经的威风,顾振华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狼走遍天下吃肉,狗走遍天下吃屎!自己是个人物,就没有理由混不下去,一帮没开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斗,简直是痴心妄想。
顾振华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越想就越有信心,不过要想实现这些长远计划,最要紧的就是先保住脑袋,不然只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
现在回京城,风险太大了,李自成兜着屁股就会杀过来,最好的选择就是即刻南下,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当然最好能拉上贺忠厚和陆勇他们,一来这些人救了自己,绝对不能让他们出危险,二来人生地不熟,要是能拉拢几个人和自己一起跑,也就有了班底,顾振华的心里头渐渐有了计划。
胡思乱想了一夜,东方刚刚露出一丝曙光。啪啪啪……敲门声传来,顾振华急忙去开门,门口站得正是老头贺忠厚,手里头还捧着一身褐色的衣服。
老头一见顾振华,就笑着说道:“都怪老汉粗心了,也忘了给你准备衣服,这件是陆勇的,你要是不嫌弃,就赶快换上吧。”
顾振华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原本精致的手工西装,早就被熏得漆黑,根本就辨不清本来的面目,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也幸亏如此,贺忠厚他们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奇装异服。
“多谢老先生,让您费心了。”
“别老先生,老先生的,要是不见外,你也管我叫六叔吧,听着也顺耳。”
“是,多谢六叔。”
顾振华接过了衣服,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间里头,将原本的破烂衣服撕扯下来。可是就在他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感到了一丝怪异,明明衣服都被烧坏了,但是皮肉却一点伤痕没有,而且浑身的肌肉更加饱满结实。胳膊粗了一大圈,胸肌也更明显,整齐的八块腹肌更是堪比健美冠军。在往下面看,比起原来更大更长,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看来穿越也不是没有好处。
最起码身体更年轻,更有活力,幸福也更有保证。不过要想享受好日子,还是先要摆脱眼前的险境,保不住小命,什么都是扯淡!
顾振华匆匆忙忙的换好了衣服,原本的破烂衣服都团在了一起,就准备扔掉。可是顾振华又犹豫了一下,急匆匆的翻了翻衣服口袋,果不其然,从里头找出了一支钢笔,两版抗生素,几片止疼药,一个指南针,外加半包烟。
顾振华全都小心翼翼的塞到了怀里,别看这些玩意在后世不起眼,可是放到了明末,搞不好就是救命的东西,尤其是药品,更是万金不换。
顾振华又急忙翻了翻,生怕落下有用的东西,果然在裤管又发现了一把军用匕首,这还是在当兵的时候,得到的奖品,一个团只... -->>
一行人都在客栈休息,可是顾振华翻来覆去,根本就睡不着,通过聊天,他终于搞清楚了状况。
贺忠厚是成国公朱纯臣的账房先生,他本来是去山西,处理账目。结果这时候李自成已经在西安称帝,大顺军向着山西席卷而来,他们才慌慌忙忙的回京,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自己。
而且顾振华还从陆勇口中得知,原本贺忠厚有个儿子名叫贺方,是国公府的护卫,在崇祯九年的时候,鞑子入关抢掠,他们在天津和鞑子撞在了一起。
贺方当时带着几个护卫拼死力战,陆勇带着老头贺忠厚,还有其他人得以逃出了虎口。等到三天之后,他们再回去的时候,只找到了几具烧焦的尸体。
顾振华的身量和贺方极为相似,又是被陨石砸中,浑身黑漆漆的,勾起了贺忠厚的记忆,因此才不顾一切的把他给救了。
弄清楚了前因后果,顾振华只觉得仿佛三九天掉到了冰窟窿之中,他读过史书,眼下距离李自成打进北京,只有不到一个月了,距离满清入关也还不到两个月。
只有这点时间,自己能做什么啊,哪怕早一年半载,说不定还有希望,可是都到了这个地步,还能改变什么?难道老天爷让自己到了这个时代,就是为了见证历史的悲剧么!
除了甲申之变,还有更现实的威胁,贺忠厚和陆勇都是成国公府上的人。放在平时,这绝对是一条粗大的毛腿,值得不顾一切的抱上去。可是现在就不同了,顾振华清楚的记得李自成打进了北京之后,朱纯臣做为勋贵的代表,直接被砍头了。
本来就是末世,又沾上了一个倒霉蛋,这等于是给死刑上了双保险啊,想不死都难了!
顾振华哪还有心思睡觉啊,他索性坐了起来,绞尽脑汁的想着出路,大明朝不用想了,李自成的大顺也肯定不顺,至于满清,一想到耻辱的猪尾巴,顾振华只会恶心!
而且就算是昧着良心给满清做事,也没有好下场,就拿洪承畴来说,那么孝顺,最后还是落到了“贰臣传”里头,给满清当狗,还被主人啐了一口痰。
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个出路,那就是南明!满清入关并没有立刻就占领整个中国,东南和西南的军民还在奋死抗敌,战火一直烧到了康熙年间,前后持续了几十年。
如果投靠南明,凭着自己的本事,拉起一支队伍,和满清对着干,能打赢最好,如果不能赢,就远遁海外,总之不能屈膝当奴才。
提到组织队伍,训练军队,顾振华还是有些信心的,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入伍了,在军队里头足足呆了五年,后来因为和上级发生了冲突,才毅然离开军队,靠着自己的努力,创立了地产公司,不到五年时间,身价暴涨到几十个亿。
想到曾经的威风,顾振华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狼走遍天下吃肉,狗走遍天下吃屎!自己是个人物,就没有理由混不下去,一帮没开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斗,简直是痴心妄想。
顾振华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越想就越有信心,不过要想实现这些长远计划,最要紧的就是先保住脑袋,不然只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
现在回京城,风险太大了,李自成兜着屁股就会杀过来,最好的选择就是即刻南下,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当然最好能拉上贺忠厚和陆勇他们,一来这些人救了自己,绝对不能让他们出危险,二来人生地不熟,要是能拉拢几个人和自己一起跑,也就有了班底,顾振华的心里头渐渐有了计划。
胡思乱想了一夜,东方刚刚露出一丝曙光。啪啪啪……敲门声传来,顾振华急忙去开门,门口站得正是老头贺忠厚,手里头还捧着一身褐色的衣服。
老头一见顾振华,就笑着说道:“都怪老汉粗心了,也忘了给你准备衣服,这件是陆勇的,你要是不嫌弃,就赶快换上吧。”
顾振华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原本精致的手工西装,早就被熏得漆黑,根本就辨不清本来的面目,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也幸亏如此,贺忠厚他们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奇装异服。
“多谢老先生,让您费心了。”
“别老先生,老先生的,要是不见外,你也管我叫六叔吧,听着也顺耳。”
“是,多谢六叔。”
顾振华接过了衣服,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间里头,将原本的破烂衣服撕扯下来。可是就在他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感到了一丝怪异,明明衣服都被烧坏了,但是皮肉却一点伤痕没有,而且浑身的肌肉更加饱满结实。胳膊粗了一大圈,胸肌也更明显,整齐的八块腹肌更是堪比健美冠军。在往下面看,比起原来更大更长,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看来穿越也不是没有好处。
最起码身体更年轻,更有活力,幸福也更有保证。不过要想享受好日子,还是先要摆脱眼前的险境,保不住小命,什么都是扯淡!
顾振华匆匆忙忙的换好了衣服,原本的破烂衣服都团在了一起,就准备扔掉。可是顾振华又犹豫了一下,急匆匆的翻了翻衣服口袋,果不其然,从里头找出了一支钢笔,两版抗生素,几片止疼药,一个指南针,外加半包烟。
顾振华全都小心翼翼的塞到了怀里,别看这些玩意在后世不起眼,可是放到了明末,搞不好就是救命的东西,尤其是药品,更是万金不换。
顾振华又急忙翻了翻,生怕落下有用的东西,果然在裤管又发现了一把军用匕首,这还是在当兵的时候,得到的奖品,一个团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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