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本能 (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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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蚜虫也做这样的动作,可见此种活动是一种本能,而并非经验的后果。依照于贝尔的考察,对于蚂蚁,蚜虫一定无厌恶的表示;假如没有蚂蚁,最终它们就要被迫排出其分泌物。可是,由于排泄物非常黏,要是被取去,对于蚜虫必定很便利;因而它们分泌可能并非完全为了蚂蚁的利益。即便无法证明一切动物会全然为了另外的物种的利益而活动,可是所有物种却企图凭借另外的物种的本能,如同凭借另外的物种的较差的身体结构造一般。此般,一些本能就不可以被看做是完全的;可是详尽探讨此点与另外的类似之处,并不是不可或缺,因而,在这就从略了。
在自然状态下本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变异。可此等变异的遗传竟是自然选择的作用所不可或缺的,那么就应该尽可能地列举出大量事例来;不过限于篇幅,我仅可推论,本能毫无疑问是变异的--比如迁徙的本能,在范围与方向上不仅会产生变异,并且也会全部消逝。鸟巢也一样,它的变异一部分归因于选定的位置与居住环境的性质与气候,可往往因全然未知的缘由而产生变异。曾经奥杜旁列举出若干典型的例子,用以说明美国北部与南部的相同物种的鸟巢有所区别。有过如此的提问,倘若本能是变异的,何以“当蜡质不足的时候,蜂不具有使用其他材料的能力呢”?可是蜂能够使用怎样的其他的自然材料呢?曾经我见到过,它们会采用加过沙而变硬了的蜡,又或是用加过猪油而变软了的蜡来工作。
安德鲁·奈特发现他的蜜蜂并不勤快地采集树蜡,但用那些遮盖树皮剥落部分的蜡与松节油黏合物。曾有人近来说,蜂不寻找花粉,但喜欢使用某种迥然相异的物质,那就是燕麦粉。对于一切特种敌害的畏惧,肯定是某种本能的性质,能够从没有离巢的小鸟身上见到此种情况,即便此种畏惧可通过经验或者通过看见别的动物对于相同敌人的畏惧而得到强化。对于人类的恐惧,同我在别的地方所指出过的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的诸动物是逐步地获得的。就算在英格兰,我们也见到这样的一个事例,就是所有大形鸟比小形鸟更害怕人,由于大形鸟更频繁地遭到过人们的侵害。英国的大形鸟特别怕人,全部能够归因于此;因为在无人岛上,大形鸟不比小形鸟更为怕人;在英格兰,喜鹊很警觉,可在挪威则很驯顺,埃及的羽冠乌鸦也不害怕人。
有诸多事实能够表明,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同类动物的精神本领变异非常大。能够举出其他一些事例,说明野生动物中存在偶然的、特异的习性,倘若此种习性对于这个物种有益,便会经由自然选择产生出新的能力。可是我很明白,这仅是普通的叙述,倘若无明细的事实,恐怕读者的心中仅会有十分微弱的效果。我只有反复说明,并发誓我不说无依据的话。
在家养动物中习性或者本能的遗传变化
假如大致地观察一下家养中的少部分例子,那在自然状态下本能的遗传变异的可能性甚而确实性会得以加强。在这我们能够了解到习性与所说的自发变异的选择,在改变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上所产生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的变异是如此之大。比方说猫,一些天生喜欢捕捉大老鼠,一些则喜欢捕捉小老鼠,而且我们明白该趋向来自于遗传。依圣约翰先生所说,有只猫时常捕捉猎鸟回家,另一只猫捉山兔或者兔子,还有一只猫在沼泽地上行捕,基本上每晚都要捉一些山鹬或沙锥。众多特异且切实的例子能够说明和某种心理状态或者某一时期相关的诸多相异癖性与嗜好以及怪癖,都来自遗传。
不过让我们看看都十分熟悉的狗的品种的例子:不用置疑,第一次把年幼的向导狗带出去时,它有时它可以指明猎物的所在地,甚至还可以帮助其他的狗(我曾亲眼见过此般感人的情景);在某一程度上拾物猎狗的确能够将衔物持来的特点存留下去;牧羊狗并不在绵羊群内跑,却有着在羊群四周环跑的特征。年幼动物并未借助经验而自觉地做了此等活动,同时每一个体又基本上通过相同方式进行了这些活动,而且各类品种都欢快雀跃地并且没有目的地去进行此等活动--年幼的向导狗并不明白它指示方向是在帮其主人,如同白色的蝴蝶并不懂得为何要在甘蓝的叶子上产卵一样--因而我看不出这些活动在实质上与真正的本能有怎样的区别。假如我们看到一种狼,它们在幼小且完全没有接受什么训练时,倘若嗅出了猎物,它起初是站着不动,如雕塑一样,其后再用特殊的步法徐缓爬过去;又看见另一种狼围绕鹿群追赶,但不直接冲上去,以便把它们赶至较远的地方去,此时我们必定要把此类活动称为本能。被称为家养下的本能,确实不及自然的本能那般稳定,可是家养下的本能所承担的选择作用也很不全面,并且是在较动乱的生活环境下,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被传留下来。
当让相异品种的狗来杂交时,就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此种家养下的本能、习性与癖性的遗传是如何强烈,而且它们混淆得如何奇异。我们明白,长躯猎狗与逗牛狗杂交后,能够影响长躯猎狗的勇猛性与顽强性以致相当多的世代;牧羊狗和长躯猎狗杂交,让全体牧羊狗都产生了捕捉山兔的趋势。此种家养下的本能,倘若用上面的杂交方法进行试验,就相似于自然的本能;自然的本能也依据相同的方式奇妙地混淆在一起,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体现出它的祖代任何一方本能的痕迹:比方说,勒鲁瓦描绘过一只狗,其曾祖父是一只狼,在狗身上仅有一点表现了其野生祖先的痕迹,就是当听到呼唤它时,并不径直地走向其主人。
家养下的本能时常被认为全部是从长期不间断的与被迫养成的习性所遗留下来的动作,可这不正确。没有人会想到去教或者以前教过翻飞鸽学翻飞--依我所看到的,一只年幼的鸽子从未看过鸽的翻飞,但它却也会翻飞。我们认定,曾有过一只鸽子表明了该奇异习性的细微倾向,而且在不间断的世代中,经由对于最好的个体的长期选择,才产生了如今天这般的翻飞鸽。格拉斯哥周围的家养翻飞鸽,依布伦特先生告诉我说,鸽子一飞至十八英寸高便要翻跟斗。倘若无一只狗天生有着指示方向的趋向,会不会有人想到训练一只狗去指引方向呢?人们了解此种倾向通常见于纯种里。
小的蚜虫也做这样的动作,可见此种活动是一种本能,而并非经验的后果。依照于贝尔的考察,对于蚂蚁,蚜虫一定无厌恶的表示;假如没有蚂蚁,最终它们就要被迫排出其分泌物。可是,由于排泄物非常黏,要是被取去,对于蚜虫必定很便利;因而它们分泌可能并非完全为了蚂蚁的利益。即便无法证明一切动物会全然为了另外的物种的利益而活动,可是所有物种却企图凭借另外的物种的本能,如同凭借另外的物种的较差的身体结构造一般。此般,一些本能就不可以被看做是完全的;可是详尽探讨此点与另外的类似之处,并不是不可或缺,因而,在这就从略了。
在自然状态下本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变异。可此等变异的遗传竟是自然选择的作用所不可或缺的,那么就应该尽可能地列举出大量事例来;不过限于篇幅,我仅可推论,本能毫无疑问是变异的--比如迁徙的本能,在范围与方向上不仅会产生变异,并且也会全部消逝。鸟巢也一样,它的变异一部分归因于选定的位置与居住环境的性质与气候,可往往因全然未知的缘由而产生变异。曾经奥杜旁列举出若干典型的例子,用以说明美国北部与南部的相同物种的鸟巢有所区别。有过如此的提问,倘若本能是变异的,何以“当蜡质不足的时候,蜂不具有使用其他材料的能力呢”?可是蜂能够使用怎样的其他的自然材料呢?曾经我见到过,它们会采用加过沙而变硬了的蜡,又或是用加过猪油而变软了的蜡来工作。
安德鲁·奈特发现他的蜜蜂并不勤快地采集树蜡,但用那些遮盖树皮剥落部分的蜡与松节油黏合物。曾有人近来说,蜂不寻找花粉,但喜欢使用某种迥然相异的物质,那就是燕麦粉。对于一切特种敌害的畏惧,肯定是某种本能的性质,能够从没有离巢的小鸟身上见到此种情况,即便此种畏惧可通过经验或者通过看见别的动物对于相同敌人的畏惧而得到强化。对于人类的恐惧,同我在别的地方所指出过的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的诸动物是逐步地获得的。就算在英格兰,我们也见到这样的一个事例,就是所有大形鸟比小形鸟更害怕人,由于大形鸟更频繁地遭到过人们的侵害。英国的大形鸟特别怕人,全部能够归因于此;因为在无人岛上,大形鸟不比小形鸟更为怕人;在英格兰,喜鹊很警觉,可在挪威则很驯顺,埃及的羽冠乌鸦也不害怕人。
有诸多事实能够表明,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同类动物的精神本领变异非常大。能够举出其他一些事例,说明野生动物中存在偶然的、特异的习性,倘若此种习性对于这个物种有益,便会经由自然选择产生出新的能力。可是我很明白,这仅是普通的叙述,倘若无明细的事实,恐怕读者的心中仅会有十分微弱的效果。我只有反复说明,并发誓我不说无依据的话。
在家养动物中习性或者本能的遗传变化
假如大致地观察一下家养中的少部分例子,那在自然状态下本能的遗传变异的可能性甚而确实性会得以加强。在这我们能够了解到习性与所说的自发变异的选择,在改变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上所产生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的变异是如此之大。比方说猫,一些天生喜欢捕捉大老鼠,一些则喜欢捕捉小老鼠,而且我们明白该趋向来自于遗传。依圣约翰先生所说,有只猫时常捕捉猎鸟回家,另一只猫捉山兔或者兔子,还有一只猫在沼泽地上行捕,基本上每晚都要捉一些山鹬或沙锥。众多特异且切实的例子能够说明和某种心理状态或者某一时期相关的诸多相异癖性与嗜好以及怪癖,都来自遗传。
不过让我们看看都十分熟悉的狗的品种的例子:不用置疑,第一次把年幼的向导狗带出去时,它有时它可以指明猎物的所在地,甚至还可以帮助其他的狗(我曾亲眼见过此般感人的情景);在某一程度上拾物猎狗的确能够将衔物持来的特点存留下去;牧羊狗并不在绵羊群内跑,却有着在羊群四周环跑的特征。年幼动物并未借助经验而自觉地做了此等活动,同时每一个体又基本上通过相同方式进行了这些活动,而且各类品种都欢快雀跃地并且没有目的地去进行此等活动--年幼的向导狗并不明白它指示方向是在帮其主人,如同白色的蝴蝶并不懂得为何要在甘蓝的叶子上产卵一样--因而我看不出这些活动在实质上与真正的本能有怎样的区别。假如我们看到一种狼,它们在幼小且完全没有接受什么训练时,倘若嗅出了猎物,它起初是站着不动,如雕塑一样,其后再用特殊的步法徐缓爬过去;又看见另一种狼围绕鹿群追赶,但不直接冲上去,以便把它们赶至较远的地方去,此时我们必定要把此类活动称为本能。被称为家养下的本能,确实不及自然的本能那般稳定,可是家养下的本能所承担的选择作用也很不全面,并且是在较动乱的生活环境下,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被传留下来。
当让相异品种的狗来杂交时,就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此种家养下的本能、习性与癖性的遗传是如何强烈,而且它们混淆得如何奇异。我们明白,长躯猎狗与逗牛狗杂交后,能够影响长躯猎狗的勇猛性与顽强性以致相当多的世代;牧羊狗和长躯猎狗杂交,让全体牧羊狗都产生了捕捉山兔的趋势。此种家养下的本能,倘若用上面的杂交方法进行试验,就相似于自然的本能;自然的本能也依据相同的方式奇妙地混淆在一起,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体现出它的祖代任何一方本能的痕迹:比方说,勒鲁瓦描绘过一只狗,其曾祖父是一只狼,在狗身上仅有一点表现了其野生祖先的痕迹,就是当听到呼唤它时,并不径直地走向其主人。
家养下的本能时常被认为全部是从长期不间断的与被迫养成的习性所遗留下来的动作,可这不正确。没有人会想到去教或者以前教过翻飞鸽学翻飞--依我所看到的,一只年幼的鸽子从未看过鸽的翻飞,但它却也会翻飞。我们认定,曾有过一只鸽子表明了该奇异习性的细微倾向,而且在不间断的世代中,经由对于最好的个体的长期选择,才产生了如今天这般的翻飞鸽。格拉斯哥周围的家养翻飞鸽,依布伦特先生告诉我说,鸽子一飞至十八英寸高便要翻跟斗。倘若无一只狗天生有着指示方向的趋向,会不会有人想到训练一只狗去指引方向呢?人们了解此种倾向通常见于纯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