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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打你没商量
韩起也不知道这个楚国发音,他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恰在此时,韩氏家将们过来报告队伍已经组织好,韩起拍拍赵武的肩,建议:“刚才你赶到的时候,尘土大扬,估计国君已经知道了,你速去我父亲的营帐,听我父亲的安排,我出去替你接人。”
赵武连忙告辞并赶往韩厥的营帐,韩起则带着三千私兵奔出了下军营寨,在武清、武连等人的引领下摸向了囚禁楚国俘虏的山坳。
赵武赶到韩厥营帐后,韩厥照例问候一番,方才吩咐:“你先去国君的营帐献俘,当初你追击楚军,我已经向国君汇报了,刚才国君来了,要求你献俘……这三天发生了很多事,你先去国君的营帐,等你回来再来我这里,我跟你交代一下。”
“一个标准师的俘虏啊”,赵武得意的炫耀:“全是身强力壮的劳动力,韩伯,等我回来,一定分你一些战俘……”
韩厥忧虑的摇摇头,赵武没注意韩厥的神态,兴冲冲的押着他的俘虏进入中军营寨,他走到半路又停住脚步,转身,看到坐在车辕下的一名魏家武士。他百无聊赖地坐在车辕下,神色悠闲,仿佛在等待什么。
身边有人轻声解释:“这位是养由基的‘质’。”
这位武士就是魏家交给养由基的“质”,以此保证自己退出战斗。
赵武纳闷地反问那位好事者:“君上没有释放他?”
“没有,君上入营的时候,看了他一眼,接着绕过他继续前进。”
“养由基撤走的时候,怎么没有带上他?”
“大概是太慌乱了吧-楚军丢弃了大部分战车,所有的帐篷都没有收,可能怕我军发觉,所以走得慌乱,没能带走他?”
“魏家什么意思?”
那位好事者笑了:“我就是魏家人,我是魏氏的‘绛(魏绛)’,魏相是我哥,现在魏氏他当家,他马上会来。”
魏家交出的“质”,按战争神圣约定——也就是潜规则——只有两个人有权释放这名“质”。一个是养由基,这名“质”属于他,他释放“质”意味着他承认对方遵守了“偃旗”协定,魏家果然没有一兵一卒出现在后续的战斗中。
另一位有权释放“质”的是本国国君,他释放“质”意思是说:我尊重战争约定,没有强迫退出战斗的人重新回到战场。然而,这种释放不是毫无代价的,这名“质”属于养由基,晋国国君释放了,就必须对养由基做出赔偿——礼貌上要派出使者通知对方一声,并送点小礼物。
国君走过这名“质”时,只稍稍停了一下脚步,没有释放的意思。这意味着:没有养由基的命令,这名“质”只能继续坐在车辕下——除非……
魏相出现了,他一身丧服,肃穆地走到这名“质”前,冲对方鞠躬,后者坐着没有起身,只低头回礼。魏相抽出佩剑,做出“奉剑”动作,对方微笑着挺起胸,魏相再度鞠躬,而后恭敬地将剑刺进对方胸膛。
血流了一地。
魏相的剑似乎刺穿了对方的肺,后者呼噜呼噜地喘着气,脸上带着微笑,自始至终他没有一声呼疼,直至血液流干,倒地。
魏相再度鞠躬,起身下令:“用一辆兵车,五名美姬殉葬。”
魏家的举动告诉别人:养由基的“质”我们没有冒犯,为了解脱他的痛苦,我们埋葬了他,并用丰厚的礼物殉葬。养由基想找他的“质”,那人还在原地,他坚守住了魏氏的信誉,只要养由基在原地挖一下,就可以取回自己的“质”。
几名魏氏私兵走上前来,开始在原地挖坑,另有几位私兵牵着几名女奴走来……赵武不忍心看下去,他连忙迈动脚步,走进国君的帐篷。
国君身边围着一群嬖人,他们轻声笑着,评价着赵武的收获,赵武抬起头来,第一次近距离正面打量这位国君,发现这位国君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也就是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模样,赵武鞠躬,神情骄傲地向国君“献俘”。
当时,国君身边围着一群嬖人,他们轻声笑着,评价着赵武的收获,赵武抬起头来,第一次近距离正面打量这位国君,发现这位国君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也就是二十多岁。
“很好,武子敢于单身追敌,竟显我晋国之勇,真不错啊,俘虏三千二百一十一人,我收下了。武子,我军明日启程,你才回来,辛苦了,请休息一下吧”,晋国国君微笑的夸奖了赵武一番,而后起身,在一群嬖人的簇拥下走入帐后。
“完了?这就完了?”,赵武孤零零的站在国君的军帐中央,不由自主的脱口大声问:“我的一个标准师啊?”
长鱼矫走在最后,他同情地看了赵武一眼,轻轻的摇了摇头,但他没有开口,反而立刻追逐国君而去。
赵武站在原地发了半天呆,左右也没有一个过来安慰他的人,他疑惑的走出大帐,站在帐门口准备寻找国君的人,眼角瞥见荀偃在一处军帐口冲他招手,赵武郁闷的走到荀偃身边,不自觉的反问:“这就完了,我献上了一个整编师的战俘,国君收下了。”
荀偃笑了:“君上不止收下了你一个人的献俘,所有人的献俘他都收了。”
赵武心里稍稍好受了一点,原来国君的行为不是针对他一人,马上,他又问:“献俘,不是应该在太庙举行吗?怎么在鄢陵的楚营就开始献俘了?除了我,还有谁?”
荀偃招呼赵武进他的营帐,微笑着回答:“原先郤至献俘的最多,现在你超过他了。除了你俩,其他人应该没有什么大的收获:魏家兵中途撤出战斗,有收获也要吐出去;元帅、副元帅的栾家兵、范家兵攻击楚军前茅,伤亡惨重,也没有什么大的收获。我军受到魏氏的拖累,也没什么大动作。只有右路军的郤至与左路军的韩起有献俘,国君收下了。”
赵武心疼的都坐不稳了,他询问:“那么我的赏赐会是哪里呢?”
封建社会,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
在伸张权力的时候,必须履行义务。
在这种制度下,国君需要发动对外战争,他下达了召集的命令,封建领主携带自己武装起来的私兵响应国君的号召,自备粮草参加这场战争——国君的召集令申明了他的权力,封建领主的参战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但这场战争胜利之后,国王向臣服的国家收取的是“征”,这项税收是交纳给国君本人的,而参加的封建领主捞不到任何好处,还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
封建领主蒙受的损失主要是税收上面的。封建时代,税与赋是平行的,而不是重复的。也就是说:纳税不纳赋,纳赋不纳税;交税不当兵,当兵不交税。
国君下达的是全国召集令,召集令上,连孤寡都需算上员额,所以,各领主手下参战人员都等于缴纳了“赋”,因为所有领民都拿起武器参与了这场战争,所以领主们在战争当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走上战场的人纳了赋,无需再交税。
因此,战争中所获得的战俘就是参战领主唯一的战争收获。
按惯例,在战争当年,响应义务参战的封建领主也是“免征”的,也就是:战争当年他们被免除了“纳征”义务。然而,战争是要死人的,领主自己带领着领主武装参加战斗,如果伤亡过大,领地内劳动力损失就很大,因此,为了酬谢领主的功劳,鼓励领主奋力作战,君主要依据封建领主的功劳大小宣布奖励,这奖励最基本的是“免征”若干年——免除该领主交纳“征”的义务多少年。
所以,在春秋时代,所谓献俘中的“献”字,只是场面上的客套话,它的真实含义是:“展示”自己的俘虏,以证明自己的战功,而后期待君王做出相应奖励……最后,献俘完毕,谁家的俘虏归谁领走。
封建领主所获得的战争奖励除了“免征”外,也有可能参与分享“征税”——这也就是士燮前面所说:依附晋国的国家越多,晋国贵族之间的争斗越厉害,因为这些贵族要参与分享征税。
允许贵族分享的“征税”额度有限,而因为这是国王的赏赐,所以国君随时可以取消。比如:当国君觉得你分享了几年征税后,已经足以补偿你的战争功劳了,那你将不再享受征税分配——然而,臣服的国家如果继续臣服的话,它交纳的“征税”并不停止,于是你空出的额度将由别人占据,这其中就牵扯了争斗。
此外,交纳征税的国家也并不甘心被人盘剥,所以他们向战胜国国君交纳征税后,对其他小贵族该享受的征税部分,则要使劲手腕,频频挑起贵族间的争夺。
领主可能获得的第三种战争奖励,就是封地的赐予。这就是赵武刚才问的“赏赐会在哪里”,唯有在功臣的功劳实在太大了,国君不得不收下对方的俘虏,表示事后将增加对方的封地,以酬谢对方的功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国君才会收下对方献上的战俘。
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君都没有把“献俘”全收下的道理,这不符合规矩。况且在这场战争中,目前,战败的楚国并没有臣服,郑国也没有低头——国君无论在领土上,还是征税上,并没有任何收益!他拿什么奖赏?
这样一来,国君收下战俘的举动就很令人纳闷?
荀偃回答:“是呀,所有的群臣都在问这个问题,国君收下了战俘,可我国并没有新征服的土地,国君打算把哪里的土地赏赐给功臣?难道咱们国中还有闲置的土地?我们怎么不知道?”
赵武摇头:“不可能,国中不可能还有闲置的土地,在我的封地里,已经开始开发山林和矿坑了,我想其他家也该是这样——百年耕耘,能开发的土地早已开发殆尽,除非是……”
赵武本想说“除非是甲氏”,但这片土地是他垂涎的,他不想这么早的暴露,所以话说半截又咽了回去,荀偃马上接过话头:“除非是郑国的土地——国君已经决定继续战斗,大军明日开拔,中军、上军、新军将返回国内,下军伤亡最小,所以这次打算让下军作为主力,国君已经回国调遣荀罂了,他将带着国内留守的士兵在沙随,与下军汇合……”
赵武跺脚:“我的一个标准师啊——国君还要打,也没个表示,让我如何打……”
赵武的叫苦是有原因的,按照春秋时代的税收法,国中百姓是不能无休无止的应付军役的,一般来说,他们最长的服役时间不能超过两次月圆(六十天)……不过,这规定到了春秋末期,已变成了六个月了,而后继续演变…... -->>
第五十一章 打你没商量
韩起也不知道这个楚国发音,他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恰在此时,韩氏家将们过来报告队伍已经组织好,韩起拍拍赵武的肩,建议:“刚才你赶到的时候,尘土大扬,估计国君已经知道了,你速去我父亲的营帐,听我父亲的安排,我出去替你接人。”
赵武连忙告辞并赶往韩厥的营帐,韩起则带着三千私兵奔出了下军营寨,在武清、武连等人的引领下摸向了囚禁楚国俘虏的山坳。
赵武赶到韩厥营帐后,韩厥照例问候一番,方才吩咐:“你先去国君的营帐献俘,当初你追击楚军,我已经向国君汇报了,刚才国君来了,要求你献俘……这三天发生了很多事,你先去国君的营帐,等你回来再来我这里,我跟你交代一下。”
“一个标准师的俘虏啊”,赵武得意的炫耀:“全是身强力壮的劳动力,韩伯,等我回来,一定分你一些战俘……”
韩厥忧虑的摇摇头,赵武没注意韩厥的神态,兴冲冲的押着他的俘虏进入中军营寨,他走到半路又停住脚步,转身,看到坐在车辕下的一名魏家武士。他百无聊赖地坐在车辕下,神色悠闲,仿佛在等待什么。
身边有人轻声解释:“这位是养由基的‘质’。”
这位武士就是魏家交给养由基的“质”,以此保证自己退出战斗。
赵武纳闷地反问那位好事者:“君上没有释放他?”
“没有,君上入营的时候,看了他一眼,接着绕过他继续前进。”
“养由基撤走的时候,怎么没有带上他?”
“大概是太慌乱了吧-楚军丢弃了大部分战车,所有的帐篷都没有收,可能怕我军发觉,所以走得慌乱,没能带走他?”
“魏家什么意思?”
那位好事者笑了:“我就是魏家人,我是魏氏的‘绛(魏绛)’,魏相是我哥,现在魏氏他当家,他马上会来。”
魏家交出的“质”,按战争神圣约定——也就是潜规则——只有两个人有权释放这名“质”。一个是养由基,这名“质”属于他,他释放“质”意味着他承认对方遵守了“偃旗”协定,魏家果然没有一兵一卒出现在后续的战斗中。
另一位有权释放“质”的是本国国君,他释放“质”意思是说:我尊重战争约定,没有强迫退出战斗的人重新回到战场。然而,这种释放不是毫无代价的,这名“质”属于养由基,晋国国君释放了,就必须对养由基做出赔偿——礼貌上要派出使者通知对方一声,并送点小礼物。
国君走过这名“质”时,只稍稍停了一下脚步,没有释放的意思。这意味着:没有养由基的命令,这名“质”只能继续坐在车辕下——除非……
魏相出现了,他一身丧服,肃穆地走到这名“质”前,冲对方鞠躬,后者坐着没有起身,只低头回礼。魏相抽出佩剑,做出“奉剑”动作,对方微笑着挺起胸,魏相再度鞠躬,而后恭敬地将剑刺进对方胸膛。
血流了一地。
魏相的剑似乎刺穿了对方的肺,后者呼噜呼噜地喘着气,脸上带着微笑,自始至终他没有一声呼疼,直至血液流干,倒地。
魏相再度鞠躬,起身下令:“用一辆兵车,五名美姬殉葬。”
魏家的举动告诉别人:养由基的“质”我们没有冒犯,为了解脱他的痛苦,我们埋葬了他,并用丰厚的礼物殉葬。养由基想找他的“质”,那人还在原地,他坚守住了魏氏的信誉,只要养由基在原地挖一下,就可以取回自己的“质”。
几名魏氏私兵走上前来,开始在原地挖坑,另有几位私兵牵着几名女奴走来……赵武不忍心看下去,他连忙迈动脚步,走进国君的帐篷。
国君身边围着一群嬖人,他们轻声笑着,评价着赵武的收获,赵武抬起头来,第一次近距离正面打量这位国君,发现这位国君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也就是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模样,赵武鞠躬,神情骄傲地向国君“献俘”。
当时,国君身边围着一群嬖人,他们轻声笑着,评价着赵武的收获,赵武抬起头来,第一次近距离正面打量这位国君,发现这位国君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也就是二十多岁。
“很好,武子敢于单身追敌,竟显我晋国之勇,真不错啊,俘虏三千二百一十一人,我收下了。武子,我军明日启程,你才回来,辛苦了,请休息一下吧”,晋国国君微笑的夸奖了赵武一番,而后起身,在一群嬖人的簇拥下走入帐后。
“完了?这就完了?”,赵武孤零零的站在国君的军帐中央,不由自主的脱口大声问:“我的一个标准师啊?”
长鱼矫走在最后,他同情地看了赵武一眼,轻轻的摇了摇头,但他没有开口,反而立刻追逐国君而去。
赵武站在原地发了半天呆,左右也没有一个过来安慰他的人,他疑惑的走出大帐,站在帐门口准备寻找国君的人,眼角瞥见荀偃在一处军帐口冲他招手,赵武郁闷的走到荀偃身边,不自觉的反问:“这就完了,我献上了一个整编师的战俘,国君收下了。”
荀偃笑了:“君上不止收下了你一个人的献俘,所有人的献俘他都收了。”
赵武心里稍稍好受了一点,原来国君的行为不是针对他一人,马上,他又问:“献俘,不是应该在太庙举行吗?怎么在鄢陵的楚营就开始献俘了?除了我,还有谁?”
荀偃招呼赵武进他的营帐,微笑着回答:“原先郤至献俘的最多,现在你超过他了。除了你俩,其他人应该没有什么大的收获:魏家兵中途撤出战斗,有收获也要吐出去;元帅、副元帅的栾家兵、范家兵攻击楚军前茅,伤亡惨重,也没有什么大的收获。我军受到魏氏的拖累,也没什么大动作。只有右路军的郤至与左路军的韩起有献俘,国君收下了。”
赵武心疼的都坐不稳了,他询问:“那么我的赏赐会是哪里呢?”
封建社会,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
在伸张权力的时候,必须履行义务。
在这种制度下,国君需要发动对外战争,他下达了召集的命令,封建领主携带自己武装起来的私兵响应国君的号召,自备粮草参加这场战争——国君的召集令申明了他的权力,封建领主的参战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但这场战争胜利之后,国王向臣服的国家收取的是“征”,这项税收是交纳给国君本人的,而参加的封建领主捞不到任何好处,还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
封建领主蒙受的损失主要是税收上面的。封建时代,税与赋是平行的,而不是重复的。也就是说:纳税不纳赋,纳赋不纳税;交税不当兵,当兵不交税。
国君下达的是全国召集令,召集令上,连孤寡都需算上员额,所以,各领主手下参战人员都等于缴纳了“赋”,因为所有领民都拿起武器参与了这场战争,所以领主们在战争当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走上战场的人纳了赋,无需再交税。
因此,战争中所获得的战俘就是参战领主唯一的战争收获。
按惯例,在战争当年,响应义务参战的封建领主也是“免征”的,也就是:战争当年他们被免除了“纳征”义务。然而,战争是要死人的,领主自己带领着领主武装参加战斗,如果伤亡过大,领地内劳动力损失就很大,因此,为了酬谢领主的功劳,鼓励领主奋力作战,君主要依据封建领主的功劳大小宣布奖励,这奖励最基本的是“免征”若干年——免除该领主交纳“征”的义务多少年。
所以,在春秋时代,所谓献俘中的“献”字,只是场面上的客套话,它的真实含义是:“展示”自己的俘虏,以证明自己的战功,而后期待君王做出相应奖励……最后,献俘完毕,谁家的俘虏归谁领走。
封建领主所获得的战争奖励除了“免征”外,也有可能参与分享“征税”——这也就是士燮前面所说:依附晋国的国家越多,晋国贵族之间的争斗越厉害,因为这些贵族要参与分享征税。
允许贵族分享的“征税”额度有限,而因为这是国王的赏赐,所以国君随时可以取消。比如:当国君觉得你分享了几年征税后,已经足以补偿你的战争功劳了,那你将不再享受征税分配——然而,臣服的国家如果继续臣服的话,它交纳的“征税”并不停止,于是你空出的额度将由别人占据,这其中就牵扯了争斗。
此外,交纳征税的国家也并不甘心被人盘剥,所以他们向战胜国国君交纳征税后,对其他小贵族该享受的征税部分,则要使劲手腕,频频挑起贵族间的争夺。
领主可能获得的第三种战争奖励,就是封地的赐予。这就是赵武刚才问的“赏赐会在哪里”,唯有在功臣的功劳实在太大了,国君不得不收下对方的俘虏,表示事后将增加对方的封地,以酬谢对方的功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国君才会收下对方献上的战俘。
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君都没有把“献俘”全收下的道理,这不符合规矩。况且在这场战争中,目前,战败的楚国并没有臣服,郑国也没有低头——国君无论在领土上,还是征税上,并没有任何收益!他拿什么奖赏?
这样一来,国君收下战俘的举动就很令人纳闷?
荀偃回答:“是呀,所有的群臣都在问这个问题,国君收下了战俘,可我国并没有新征服的土地,国君打算把哪里的土地赏赐给功臣?难道咱们国中还有闲置的土地?我们怎么不知道?”
赵武摇头:“不可能,国中不可能还有闲置的土地,在我的封地里,已经开始开发山林和矿坑了,我想其他家也该是这样——百年耕耘,能开发的土地早已开发殆尽,除非是……”
赵武本想说“除非是甲氏”,但这片土地是他垂涎的,他不想这么早的暴露,所以话说半截又咽了回去,荀偃马上接过话头:“除非是郑国的土地——国君已经决定继续战斗,大军明日开拔,中军、上军、新军将返回国内,下军伤亡最小,所以这次打算让下军作为主力,国君已经回国调遣荀罂了,他将带着国内留守的士兵在沙随,与下军汇合……”
赵武跺脚:“我的一个标准师啊——国君还要打,也没个表示,让我如何打……”
赵武的叫苦是有原因的,按照春秋时代的税收法,国中百姓是不能无休无止的应付军役的,一般来说,他们最长的服役时间不能超过两次月圆(六十天)……不过,这规定到了春秋末期,已变成了六个月了,而后继续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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